1户供暖,21户“陪绑”报停费

发布于 2014-05-30 09:26:00

未享受服务,却要付费,这看似不合情理,可热电厂收费也是按规定行事。宋先生虽然很无奈,为了以后能正常取暖,不得不交纳了350多元钱的暖气报停费。</p>

本报1月6日讯市民宋先生买的新房去年国庆节才交房,整个单元22户目前只有1户入住。但由于这1户开通了暖气,其他21户不得不跟着交费——要么交取暖费,要么交报停费。

宋先生买的新房位于建设路上的如意苑小区,去年“十一”刚拿到钥匙,由于还没来得及装修,一直也没有入住。而在他所在的单元,像他这种情况的业主很多,22户中仅有1户已经入住并开通暖气。

两个月前,在物业组织下,他们跟南郊热电厂签了一份协议,内容大体包括用热要交取暖费,不用则要交报停费,交费截至今年1月5日,逾期需交滞纳金,并可能影响今后的正常供暖。也就是说,即使宋先生不用热,仍然要交350多元钱的报停费。

可是,越是接近截止日期,宋先生越觉得这笔钱交得冤。“我们小区都是一户一表,关了阀门就能断热。我们单元绝大多数都不用热却要交费,这合理吗?”“当初买房时都交了管网建设费,现在还要交管道占用费(报停费),不是重复收费吗?”

为此,记者咨询了为如意苑小区供暖的南郊热电厂客服处苏处长。他表示,热电厂收取报停费完全是按照济南市的相关规定行事。

尽管有政策规定,但宋先生还是有些想不通。“我们这21户交的报停费加起来有8000多元钱,拿出一半也能让取暖的那户出去租个不错的房子了。”不过,为了不影响今后的取暖,宋先生还是赶在5日前交了报停费。据记者从热电厂了解,宋先生所在的单元还有一些业主未按时交纳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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