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花园将不缴物业费居民上"榜" 律师:侵权

发布于 2014-08-04 16:10:00

昨天上午,家住新城花园荷香苑的章女士气冲冲地向本报记者打来了电话。章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前段时间出去旅游,最近回来才发现,自己家这幢楼的住户不少都上了小区门口的公示牌。“物业公司的做法,明显是侵犯了我们业主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对此,记者从物业公司了解到,他们之所以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

现场:没交物业费,居民信息全上榜

昨天上午,当记者来到新城花园小区的时候,不少居民正围着小区北门的一块告示牌议论纷纷。记者老远就听见了几位大妈的声音,大家情绪显得有些激动。

走近一看,这块公告牌正是荷香苑的章女士向记者反映的那块牌子。只见告示牌上写道:“……同在16、17、18幢的仪化企业的相当部分住户,荷香苑2、8、9、10幢供电系统的部分住户,他们的单位属国有企业,收入高、福利好,很多人有私家车,有的业主还是党员干部,却以某些理由不缴每年三百不到的物业费,无论是从哪个方面都要比脑瘫家庭、患病家庭好得多,无端辱没自己的身份、地位、颜面,抹黑国有企业员工形象,值吗?……”

一位居住在荷香苑的市民告诉记者,他家没有缴物业管理费。“没缴物业管理费是有些不应该,但是你看看物管的言辞,话语简直带有人身攻击,明显侮辱了我们。”

居民:物业服务不到位,侵犯隐私更不对

昨天下午,记者发现,不少坐在一楼车库前聊天的业主都在谈论着这起事件。

住在荷香苑8幢的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就没缴物业管理费。“这段时间,看到这个告示我就来气,感觉自己家被人贴了大字报似的,连工作单位都写出来了,虽然没写名字,但是感觉还是侵犯了我们的隐私。”刘女士表示,他们不缴物业管理费是有原因的,“小区物管除了扫地,好多服务都没有到位,绿化也没弄好,我们居民有意见才不缴物业管理费的。”刘女士表示,他们都希望物业公司能够及时将告示拆除,并且主动和居民协商,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家住兰香苑的一户居民也表示,“物业的做法太过分了,即便是我们没缴物业管理费,也不能说我们无端辱没自己的身份、地位、颜面吧。”这位居民认为,物业公司的做法欠妥当,这样做只会加大业主和物业的矛盾,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然而,对物业公司的做法,也有部分居民表示赞成。一户住在荷香苑7幢的钱阿姨告诉记者,她家按时缴纳了物业费。“其实新城花园的物业费也不多,一平米在2毛5,一户人家也有200多元。”钱阿姨表示,她也是最近几天才看到这个公示牌的,她觉得物业公司的做法可以理解,“他们也很头疼,物业费上缴率太低,物业的工作也难

做,这笔钱也没多少,偏偏有些业主不自觉,把他们公示出来也算是给他们提个醒。”钱阿姨表示,因为一些业主不缴物业管理费,把他们缴了费的业主都连累了。“他们不缴物业费,而我们缴了,物业的运转资金不足,整体服务跟不上,最终吃亏的还不是我们?”

物业:物业费难收,被逼无奈才出此下策

昨天,记者电话与新城花园高迈克物业公司的负责人陈平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这个告示是他写的,可能他的做法有些偏激了。

“之所以这样做,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的,到现在为止,物业管理费才收了40%,有的居民我们都跑了8趟,才缴了物业管理费。”陈平介绍说,每年收物业管理费都很难,需要动用物业公司很多人力,花费几个月的时间,一户一户地上门收缴。记者了解到,每年新城花园居民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户数只占到了所有住户的50%左右。“实在没有办法,我才将收缴的情况公示,目的就是希望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居民及时上缴。”陈平表示,作为物业公司,他们确实有没有做到位的地方,“大家如果有意见,可以向我们提出来,我们肯定会及时改进的。”

陈平表示,新城花园作为一个老小区,收取物业管理费的难度很大,有些居民楼一个单元的12户人家甚至没有一户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张贴告示牌的做法,只是希望大家能及时缴纳物管费,这样我们物业才能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律师:物业做法已对业主构成侵权

记者就此咨询了扬州市尚鼎律师事务所的张巍律师。张律师表示,物业公司的做法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作为业主,有义务上缴物业管理费,但是近年来不少物业公司在收缴物业管理费的时候,都遇到了难题。”张律师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应该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收缴物业管理费,“有些业主,可以采取上门催告的方式,让其缴纳物业管理费,实在不行,还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催促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

张律师表示,新城花园高迈克物业公司的做法虽然出于无奈,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对业主构成了侵权,应该尽早撤除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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