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来到火灾现场,祭奠在大火中遇难的亲人。
记者从17日召开的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发生火灾的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骆琳:给全社会一个交代
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上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他说,事故调查组要严肃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交代,给全社会一个交代。
电焊工违规操作起火后逃离
骆琳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后逃离。这起事故还暴露出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上海市17日晚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在全市范围开展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尤其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准开工。
事故暴露5大问题
1.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
2.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
3.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
4.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织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
5.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工程分包施工方多次中标政府工程
曾因安全问题两次被“点名”
“11·15”火灾大楼的外墙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方,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董事长黄佩信自事发当日始,已接受警方调查。
施工方为总包方全资子公司
此次失火的胶州路728号节能改造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再由其分包给了上海佳艺。股权结构显示,后者是前者的全资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为国有企业。
曾遭上海城乡建交委两度“点名”
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记录中,上海佳艺因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问题被两度“点名”。
2006年,上海佳艺被上海城乡建交委列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被通报要求整改并被扣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008年,上海城乡建交委公布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企业名单中,上海佳艺的名字又在其中。但是其仍在静安区政府的招标项目中频频中标。在被列为“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企业”的当年,该公司还是在静安区获得了区市政配套局综合整治工程等多个项目。
施工公司已停止一切业务
目前上海佳艺已经停止一切业务。昨日下午,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就工程施工是否存在层层转包等相关采访要求,称负责人不在。
据媒体报道,该公司董事长黄佩信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据该公司脚手架施工的负责人沈先生称,外墙节能改造的具体负责人前日均被警方带走,在外地的负责人也赶回上海,接受警方调查。
专家访谈
边住人边装修施工是大忌
脚手架必须用难燃材料搭建
悲剧背后,我们应该吸取哪些教训?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灭火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的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少将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上海“11·15”火灾为何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
答:大楼存在多种致灾因素:一是楼房四周搭得满满的全是脚手架,将整幢楼完全包围;二是外面还包裹着尼龙织网;三是脚手架上都是毛竹片做的踏板;四是楼房外立面上有大量的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
这些尼龙织网、毛竹片、聚氨酯泡沫都是易燃物,特别是聚氨酯泡沫,一旦燃烧就会产生含有剧毒的氰化氢气体,人如果吸入一口就会中毒死亡。
现在初步查明,火灾起因是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而且这幢楼是在已有156户人家入住的情况下进行外立面的装修施工,相当于边营业边施工,这是安全生产的大忌,楼内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疏散难度大。正是这么多致灾因素叠加到一起,才酿成了一场近年来罕见的大火,才会导致这么惨重的人员伤亡。
问:通过这场火灾,我们应该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答:首先,不仅是这次火灾,从更多火灾来看,聚氨酯泡沫等易燃装修材料已经成为当前火灾亡人的罪魁祸首。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规定,建筑工地脚手架必须用难燃和不燃材料搭建,杜绝聚氨酯泡沫用于外墙保温和室内装修,必须用难燃的物质代替。
其次,对已在正常使用的建筑进行装修是安全生产的大忌,一定要慎之又慎,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叫停。
新闻延伸
有多少楼宇还处在风险中?
“超高层建筑火灾难防”是一个常识,但上海胶州路的起火建筑只有28层,离40层以上的“超高层建筑”还有不少距离,却同样遭遇了消防救援的难题。灭顶之灾到来,人们才知道,原来在比较发达的城市里头,消防云梯车和举高车的到达高度其实相当有限。
设备不给力,凸显的是观念的落后。盖起了高楼,却没有为消防系统配备一定数量能覆盖整栋高楼的灭火设备。要是更高的楼发生火情,后果将更加不敢想象。
同样,对于建筑安全设计和施工现场的管理,也透露出可怕的侥幸和观念的落后。人们从新闻中遗憾地得知,此次火灾难控的一个原因是起火建筑的东侧、南侧都没有消防登高面,导致云梯车、举高车无法靠近。
而施工现场的尼龙织网、竹片脚踏板、脚手架,都是易燃物。在这样的环境下从事容易引燃物体的电焊操作,却没有安排专人负责巡查消防安全,没有为此次房屋节能环保改造施工制订一套消防应急方案,将所有风险都留给专业消防部门去处理。
现场管理、建筑安全配套设计、救援设备,是所有这些层面的隐患,合力酿成了一出惨剧。而所有这些层面的缺失,都折射出观念与管理的弱点。
在不同城市“一楼更比一楼高”、“欲与天公试比高”的建设浪潮下,真该问一问:有多少楼宇还挺立于重重风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