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保安在小区公厕内猝死 家人将小区业委会告上法庭

发布于 2015-09-24 10:50:00

8月16日,开远市生力金屿水岸小区内的每一道单元门上,都贴上了一张通告。这是张由小区临时业主单元代表大会贴出的要求小区全体业主家家户户凑钱打官司的通告。原来,一位老保安在小区公厕内猝死,他的家人提出小区原业主委员会要承担责任,并且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通告上要求,每户业主交20元给单元代表,用于聘请律师费用。并称,小区若不应诉,原告方提出的43万元诉求,将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临时聘请保安

金屿水岸小区位于开远市中心很浪漫的“小桥流水”处,一条流水潺潺的小溪从旁流进泸江河。小溪边绿化精致、休闲设施齐全,加之小溪上有多座小木桥、小石桥,因此很受市民推崇,取名“小桥流水”。

不过,金屿小区并没有那么诗情画意。16日下午,记者来到这个小区,大门边的值班室内没有保安,也没有物管人员,十多只满当当的垃圾桶一字排开,散发阵阵臭味。树下的车位上积了许多落叶,看来已许久无人打扫。

在许多单元铁门上,贴着上述通告,隐没在门上众多小广告中,而不少单元门上已不见这份通告。记者向一个正要进单元楼的住户询问,他称没有见过通告,更不清楚有什么业主委员会。

记者看到,在这份落款日期为8月15日的通告上,署名是“临时业主单元代表大会”,上面没留联系方式。在小区内问了很多人,都称不知道具体情况。这时,记者遇到了正好从外面回来的住户杨先生,他向我们讲述了小区的情况。

金屿小区2007年交房,共有210户业主,此前的多年一直没有物业管理。去年10月,小区住户多次被小偷光顾,有一户人家一个星期就被偷了4次。为了防盗,有热心人提出要组建业主委员会,请物业公司进驻管理。但他们被告知,先把小区的秩序理顺了物业公司才敢接手。想着组建业委会、理顺秩序要几个月的时间,于是筹备组决定聘请临时保安。每户出了96元钱,请了4个保安来管几个月。当时有人曾提出要为保安买临时保险,但又想着保险都是一年一年的买,而请的保安只是几个月,就把此事放下了。

高龄保安猝死

来到小区的4名保安,几乎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主要工作是看守大门。

杨先生介绍,出事的保安姓刘,将近70岁。他从2015年1月开始上班,和其他3个同伴轮班巡逻。在杨先生看来,老刘性格很随和,他们时常一起聊天。干了一个月不到,杨先生听老刘说不想干了,觉得光看大门也实在无聊,准备下个月就辞职。想不到的是,1月27日中午,老刘到小区公厕上厕所时,突然起不来了。据杨先生说,有人进去时还听说闻到了速效救心丸的味道,估计是有疾病。后来警察也来查看现场,进行了尸检,但最后究竟是什么死因也没有听说。

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后来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而死者家属提出要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来承担责任,并以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通告要求每家出20元请律师

署名是“临时业主单元代表大会”的通告上称,原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已接到开远市法院传票,将于9月2日开庭审理。为此,8月15日小区业主单元代表临时会议研究决定:为最大程度维护小区业主利益,建议聘请律师出庭辩护,所需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8月24日前,每户业主交20元给单元代表,用于聘请律师费用。通告还称,小区若不应诉,原告方提出的43万元诉求,将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对于通告上要出钱打官司的事,记者在小区内采访了几位业主。有业主称,不知道是什么事情,也没有看到通告。也有一位业主认为:我家很少住在这里,咋个可能要我家出钱。甚至有业主称:这跟我没有关系,又不是发生在我家的事,保安也不是我请的。

杨先生对此表示气愤又无奈,他说:“我是一个热心的人,我会支持业主代表会议的决定。说实话,组建业主委员会的人,还有业主代表,都是无偿地、义务地为大家服务的。如果这些热心人的心被伤了,以后就再也不会有人来组织做公益事情了。”

杨先生同时也认为,小区组建业委会或是业主代表,本身就是新生事物,碰到这样的事情,社区、司法机关或者房管部门,应该深入小区,组织业主大会宣讲法律知识,促进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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