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酒店空调室外机排水导致住客摔伤致十级伤残
法院判决酒店负有70%赔偿责任
谁来赔?
空调机排水打湿路面,住客滑倒致伤残,涉事酒店该赔偿。
咋个赔?
酒店没设安全警示标志,要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等。
夏天来了,空调的使用频率在增加,但是你是否注意过空调外机工作时的滴水呢?而这个滴水竟然引发一场官司……去年7月,李某入住成都某酒店时,路经因酒店空调室外机排水打湿的地面而滑倒受伤,酒店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近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案件,一审依法判决被告方酒店赔偿李某12万余元。
事件酒店空调排水住客滑倒致十级伤残
2014年7月,李某入住成都某连锁酒店,该酒店部分临街房间的空调室外机工作时不停滴水,使楼下沿街小商铺门口阶梯上形成积水。
晚上9时许,路面灯光昏暗,李某在阶梯上通行时踩到地面湿滑处,不慎滑倒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出院后,李某向酒店索赔,由于无法达成赔偿协议,今年1月,李某正式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酒店赔偿因伤造成的各项损失。而经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李某为十级伤残。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人体伤残被划分为十个等级,其中十级为最轻伤残等级,十级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以及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判决酒店有安全隐患承担70%赔偿责任
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酒店作为对外经营的酒店,有保障其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安全的管理责任。酒店为排泄空调室外机的滴水,其直接用一根管道将酒店楼上空调室外机的滴水排泄在酒店沿街小商铺门口的台阶上,又未在此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造成安全隐患,致李某经过时摔伤,造成李某十级伤残,酒店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李某在本次事故中自身未注意周围环境的情况,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有一定过失,可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综合本案案情,法院酌定酒店承担70%的损害赔偿责任,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限于专业机构鉴定等各种客观因素,今年6月,该案在锦江法院开庭一审判决,被告方酒店赔偿李某125238.26元。
“在庭上,被告酒店方曾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但赔偿金额是根据原告伤情情况得出的,由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等共同组成。”相关知情人透露。
法院相关人士提醒称,空调室外机悬挂在大楼外面墙体上的,或者楼间距太近的,使用大型空调的单位,更应注重安装合理和安全,并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避免因排水、噪音、高空坠物等问题造成他人的不便,甚至人身财产损害。
■案件解析
12万余元赔偿费是否合理?
法院:原告经鉴定为十级伤残。12万余元的赔偿费由多部分构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等,累计合计为125238.26元。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兴圣:此案涉及的赔偿问题,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空调制造者、安装者有责吗?
法院:酒店作为对外经营的酒店,有保障其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安全的管理责任。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兴圣:空调制造者只需保证空调质量过关,在此案中没有问题。而空调安装者只需保证安装步骤、流程合乎规范。作为管理方的当事酒店,由空调滴水造成的隐患应该主动着手解决,如果是因为安装过程的问题,也应主动与空调安装方沟通接洽解决问题;如果不是因为安装问题,也应着力排除隐患。
空调管理方是否有责?
法院:被告酒店方造成安全隐患,致李某经过时摔伤,造成李某十级伤残,酒店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兴圣: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是看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是否有损害结果,两者间有无因果关系。在此案中,是因为管理方酒店没有有效控制滴水、造成路面湿滑,这是有过错。而对原告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两者间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