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服务案例:消防栓为何喷不出水×先生入住×小区一高层住宅还不到1个月。一天,×先生家因烟头引起纸篓内纸张燃烧,其家人急忙跑到楼层消防栓处,打开水源开关,拉着软管一边向屋里跑,一边打开喷枪开关,,结果喷枪内滴水未出。幸亏楼层灭火器箱内有几只灭火器,在闻讯赶来的周围邻居和物业管理公司值班保安员的帮助下,及时扑灭了火焰。后经了解,消防栓喷不出水,是因为小区内有居民盗用消防栓里的水,物业管理公司担心水费超标,所以擅自将消防栓的阀门关掉了。于是,×先生向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投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案例分析]消防管理涉及物业辖区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管理中的重点工作,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注意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的配置,使用先进的消防安全系统;二是要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使这些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三是要加强辖区内的消防巡查,重点检查易出现隐患的区域或部位,巡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四是要加强消防宣传,树立"群放群治"的意识,树立全民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五是要做好火灾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演习,培训员工和用户的火灾应变处理能力。物业管理公司在发现有人使用消防栓的水时,应该依法耐心说服并制止,必要时可处以适当的处罚,但决不能因噎废食,关掉消防栓。[解决方法]物业管理公司针对×投诉,深刻认识自己错误,与×协商,赔偿了部分财产损失。×先生也因火情控制较早,损失相对不大,尤其是物业管理公司较好的认识态度,表示不再追究法律责任。消防部门处罚了小区物业主管人员,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限期整改消费隐患。物业管理公司痛定思痛,大力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加强消防巡查。另外,物业管理公司还充分利用这一典型案例,宣传《消防法》有关规定,要求广大业主用户配合做好消防工作,不得随意使用、挪用消防器材,树立消防意识,促成小区的安全环境。[相关法规制度]1.《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公安部1992年10月12日发布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工作,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依靠群众,实行综合治理。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十层以上的居民住宅楼。公寓、九层以下的居民住宅楼及平房的防火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第四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由市(市辖区)、县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监督实施。第五条街道办事处组织管理辖区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工作,其职责是:(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二)制订防火制度;(三)掌握辖区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情况,并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四)领导居民委员会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工作;(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六)督促房产管理部门、房屋产权单位和供电、燃气经营等单位整改火险隐患;(七)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指导居民进行补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第六条居民委员会负责高层居民住宅楼的日常防火工作。其职责是:(一)制订防火公约,督促居民遵守(二)对居民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三)组织居民开展防火自查,督促居民整改火险隐患;(四)定期向街道办事处汇报防火工作情况(五)组织居民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第七条居民所在工作单位,应当积极支持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做好防火工作。第八条高层居民住宅楼的房产管理部门、房屋产权单位和供电、燃气经营单位,应当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配合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进行防火管理工作、协助他们采取措施加强防火工作第九条楼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保养和更换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房屋产权不属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产权单位可委托房产管理部门代管代修,费用由房屋产权单位负担。第十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高层居民住宅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泄漏,要及时维修、更换。第十一条高层住宅楼的居民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房产管理部门、房屋产权单位和供电、燃气经营单位和管理,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一)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规格的保险丝、片;(二)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设备和用具;(三)不得在阳台上堆放易燃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四)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道,严禁在垃圾道口烧垃圾;(五)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六)室内不得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物品;(七)不得卧床吸烟(八)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存放自行车(九)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十一)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报警,积极补救;(十二)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报告。第十二条房产管理部门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高层居民住宅楼地下室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经市(市辖区)、县公安机关审核同意。第十三条凡违反本规则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四条本规则所称以下、以下,均含本数。第十五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公安部颁布的《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第四条第二款停止执行。2.《保安部管理标准》(节选)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1.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1)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2)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3)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层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主管报告。2.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1)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先按门铃,向用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3)报警地点在商场内,与商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4)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5)报警地点在商场独立商铺内且已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留守现场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6)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且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3.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保安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1)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复位,若进入写字楼单元内、商铺内、停车场内检查,需向用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或商场独立铺位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3)经现场检查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4.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初期火警处理程序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1)即时报告大厦消防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2)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3)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2.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现场报告后:(1)即时报告当值主管;(2)联络保安部主管,报告情况;(3)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3.当值主管收到火警报告后:(1)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2)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3)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安全通道疏散。4.灭火后,当值主管安排人员留守火警现场,等待公司调查。(1)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2)立即向上级报告;(3)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火灾紧急处理方案初期火警扑救无效,火势无法控制并进一步蔓延时,在场主管应该即时向大厦当值最高主管报告。1.大厦当值最高主管接到报告后:(1)及时召集大厦内义务消防队员,命令义务消防队各组负责人带领本组人员各就各位;(2)向消防中心发出指令,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用户紧急疏散;(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决定是否向消防局报警求救。2.大厦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大厦当值最高主管指令后:(1)启用消防紧急广播,通知用户紧急疏散;(2)向市消防局报警,讲清楚大厦地点、起火楼层、火势等;(3)将监控镜头定在起火楼层密切监视;(4)检查电梯有无困人,若出现电梯困人,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并利用电梯对讲机安定被困者情绪。3.迅速行动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1)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组织灭火;(2)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或卷闸;(3)安排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检查相邻房间和上下楼层通道是否有火势蔓延;(4)针对燃烧性质不同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3.救护疏散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1)指挥用户疏散,疏散顺序先从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安抚暂不需疏散楼层的用户;(2)引导着火房间或楼层人员安全疏散,随后查漏;(3)引导用户从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层,无法从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层时,引导用户疏散到天台上风处等待营救,并组织水枪掩护;(4)医疗救护小组携带急救药品和器械到疏散集中点。4.安全警卫组接到指挥部工作指令后:(1)清除路障,指挥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大厦外围秩序;(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大厦,指挥疏散人员离开大厦;(3)等待引导消防局消防员到火灾现场。3.《消防员职务说明书》部门名称:保安部直属上级:保安部领班职务概述: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做好公司工作人员的防火常识教育和消防培训工作。职务及职责范围:1.负责制定公司防火安全条规,制定防火、疏散和灭火战斗计划。2.协助各部门制定部门防火安全计划,并定期检查其落实情况。加强重点部门和部位的防火工作,把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落实到人。3.定期对灭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商量整改,发现重大隐患或解决不了的问题,用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4.熟悉公司建筑布局结构、建筑材料的特点、紧急情况时的疏散计划与路红、消防设备的配备和设置情况。5.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火警报告,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将火势情况、地点报告保安部主管和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6.给来公司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申请。7.对公司内的各种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实行监管。经常检查各部门有无火情隐患,并督促及时整改,杜绝不安全因素。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9.同当地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4.《保安员火警报警程序》无论什么时候,发现火情的人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如难以扑灭时,应按照下列程序工作。1.立即用火场附近的电话通知保安部,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话声音要清楚,要说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对方是否有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3.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场前,报警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补救。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开关及门窗。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6.引导火场附近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客人不要使用电梯。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