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物业费典型案例

发布于 2018-11-06 08:51:00

拒缴物业费典型案例林先生在同一小区购买了三套房屋、五个车位,其中,有些车位因平时不常停车,经常被他人占用。2003年2月24日晚,林先生的95号车位又被他人占用,一气之下,林先生就将自己的车停在该车前面的走道上。次日上午,占了林先生车位的业主因车无法开出,就叫了8个人进入车库设法把车开走。后来,物业公司要求林先生支付物业管理费、车位停车费时,林先生以车位被占用为由拒付任何费用,物业公司遂将林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相关物业费用。拒缴物业费律师评析物业管理,是指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物业管理公司对上述设施进行日常的维护、修理服务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即物业管理费。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王阿丽律师分析,现在物业管理诉讼的一大新特点,即原告多为物业管理企业,被告多为业主。在这些诉讼当中,业主拖欠费用的原因有很多,许多业主对自己拥有的权力及应承担的责任不明确,有的业主将自己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和与物业管理企业间的矛盾混为一谈,也有的业主将对房子质量问题或购房中产生的其他怨气也发泄到物业管理企业身上。在问题得不到解决时,常常采用不缴物业费的消极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王阿丽律师认为,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接受开发商和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实施对小区的物业管理;林先生作为业主,接受了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双方之间就自然形成了服务与被服务的权利义务关系。虽然物业管理公司在车库管理中,有因管理不严而发生其他业主车辆占用林先生车位之事,但作为业主,林先生应该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不应以车位被人占用为由,拒付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拒缴物业费防范之道按时缴纳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只有在物业公司完全没有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业主才可以拒缴全部物业管理费。以物业公司某项工作存在不足而拒缴全部物业管理费是不正确的。必须注意的是,业主主张对服务不足的部分拒缴物业管理费,必须向法庭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仍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因此,业主在居住时与物业公司发生一些争执时,如果发生了损失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不要随意地以拒付物业管理费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拒缴物业费的五个理由根据一些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介绍,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五花八门,记者现摘录其中有趣的五条,与大家共勉。理由一:因为楼上两口子经常打架所以不缴物业费。理由二:因为小区路灯不够亮所以不缴物业费。理由三:因为楼上小白狗“耍流氓”所以不缴物业费。理由四:因为保安不帅所以不缴物业费。理由五:因为你们总向我催要物业费所以不缴物业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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