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盖小房楼上难设防

发布于 2018-11-14 09:57:00

2007年以来,上海花园1楼住户兴起“盖房热”,至少有20户居民在自家房屋的基础上加盖小屋。加盖小屋的房顶距2楼约1米,这让楼上居民忧心忡忡:小偷沿房顶爬上来怎么办?居民小房盖起,防火防盗难今年9月初至今,上海花园14号楼3楼的居民刘先生就没睡过安稳觉。1楼的木板房就要建好了,可楼上居民的安全呢?“木板房至少有20平方米,全部用木头搭建,万一着火怎么办?恐怕连四五楼都得遭殃。”刘先生告诉记者,1楼业主未与该楼其他业主协商,私自搭建房屋。“现在,2楼已安了防盗网。难不成要让楼上业主都加装防盗网吗?”刘先生说,此前他曾多次找过物业和城管部门,但至今没有解决此事。10月16日,记者来到上海花园,发现不少1楼业主在院里扩建小房。小区一住在2楼的居民说:“1楼盖小房时,封房顶的工人就站在我家窗台外,太不安全了。”物业只能劝说、督促小区汇统物业负责人李经理告诉记者,从2007年年初起,私搭乱建现象越来越多,小区至少有20户居民私搭小房,面积最小的有十几平方米,大的有20多平方米。物业曾多次劝说,下整改通知单,但大部分业主拒签,至今没有一处拆除。李经理向记者提供了14号楼1楼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面明确要求:“1楼前后小院不封闭,不加盖小屋,不在院内乱搭乱建。”在该业主签名的回执单中提到:“我已收到上海花园管理部送达的关于厨房北阳台全部拆除(含阳台过梁)、餐厅窗拆除(含过梁)的《关于违章装修整改通知单》。”“阳台砸了,楼体结构被改变了,楼体安全肯定会受到一定影响。”李经理说,所有业主在物业进驻时都签了这份协议,部分业主为了自己方便,没有考虑楼上居民的安全。但物业并非执法部门,只能对其进行劝说、督促。执法部门对违章建筑应强制拆除记者就此找到历城区执法局。法制科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居民可以向执法部门举报,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起诉乱搭乱建者。他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如果被规划部门认定不具备搭建条件的,执法部门将对其进行强制拆除。对刘先生反映的乱搭乱建问题,历城区城管执法局表示将尽快调查此事,给居民一个答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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