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垃圾乱堆放 物业最高或被罚万元

发布于 2019-03-04 08:52:00

日前,光明新区一小区因乱堆放垃圾,物业被限期整改,或面临3000元至10000元罚款。为全力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市城管局7月16日至10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检查、大执法百日行动。截至8月25日,全市环境卫生百日大执法行动共责令整改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104671宗,立案调查6394宗,开具处罚书5182宗,罚款535.8万元。

8月23日,市城管局监察支队会同光明新区城管局来到其辖区美庭花园进行突击检查。一进小区门口,执法人员就看到有建筑垃圾随意丢弃在绿化带里,其中,比较严重的要数小区停放电动车和自行车的区域,堆放了不少废弃的家具、木材、各种装修材料等废弃物。即便在距离小区物业管理处门口不远处,也堆放了不少枯枝败叶。

现场的执法人员表示,该小区存在垃圾乱堆放的问题,尤其是垃圾中存在纸盒、塑料等易燃物品,很容易引起火灾。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物业责任主体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会被处以3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市城管局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环境卫生百日大执法行动,旨在形成对环境卫生乱象零容忍的氛围,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督促环卫企业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全面落实辖区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发挥政府监管责任,着力营造严管严治氛围,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卫生质量水平。

据了解,百日行动启动以来,市城管局每日通过微信群通报各区行动情况;每周对各区、街道执法行动进行通报、排名,形成压力传导机制,在全市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对百日行动推进不力的街道,由市局领导约谈街道执法队长,并面向全市通报。目前,市城管部门已对4个街道执法队长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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