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车位停两辆车,物业同意后却反悔

发布于 2019-12-31 15:16:00

一个车位就不能停两辆车了呢?有没有成功的案例?黄先生在福州某小区购买了一个车位,他认为这个车位比较大,并且自己的车子也小,于是想在这个车位上同时停放两辆车,一横一竖停了俩月。但今年7月份,物业突然不让停了。

01一个车位停两辆车,物业同意后却反悔?

黄先生在福州某小区购买了一个车位,他认为这个车位比较大,并且自己的车子也小,于是想在这个车位上同时停放两辆车,一横一竖停了俩月。

但今年7月份,物业突然不让停了。黄先生搬进小区后向物业总部提出申请,相关工作人员经过实地勘察后,同意让他同时停放两辆车,可过了一段时间,物业竟然又反悔了。

黄先生表示:

他们最开始同意我停放两辆车,只缴纳一份车位管理费。到九月份我续交的时候,突然跟我说不能这样停了,只能停一辆车。

从照片中看到,黄先生的车位和相邻的车位呈90度角,一辆现代途胜SUV横在车位靠柱子的一侧,另一辆尼桑小车斜着停在剩余的空位上。

同时,虽然车辆所停的部分已经超出了车位的停车线,但由于有柱子和墙壁相隔,并没有阻碍到旁边车辆的停放。

黄先生还表示:

这个车位它相当于是一个独立的车位,两面靠墙,一面靠柱子,一面靠过道,跟其他车子是不会产生任何接触,不影响人、车、交通的。

黄先生说,物业提出,按照小区的规定,一个停车位只能停一辆车,但如果黄先生愿意缴纳双倍的车位管理费,他们可以破例让黄先生停两辆车。

不过黄先生对此却提出了质疑,他并没有在当初购买车位的合同上看到关于“一个车位只能停一辆车”的相关约定;

相反,如果物业能够破例,岂不是恰好说明了黄先生在一个车位停两辆车没有问题?

02物业:已经影响到其他人

物业孙经理表示,黄先生那种停两辆车的做法,实际上已经超出了车位本身限定的范围,这也是他们拒绝了黄先生要求的根本原因。

“他那个车头是凸出去的,两个车头都是,而且过道经常有车交汇,旁边还是一个出口,大家已经有意见了,如果都这么停,小区地下停车场就乱了。”

孙经理还表示物业并没有提出类似“交钱就可以一个车位停两辆车”的说法,而是他向物业总部反映这一情况后,总部同意先腾出一个无人使用的车位,黄先生只要承担这个车位的管理费就能短期使用,但这一方案也遭到了黄先生的拒绝。

目前,物业已经对黄先生两辆车中的其中一辆进行限制,必须按临时车辆缴纳停车费后才能进出小区。

据黄先生介绍,此前他已经在福州12345平台上进行投诉,福州市房管局以及晋安区岳峰镇先后的答复是:建议黄先生通过法律途径提请诉讼。

03

律师这样认为

为此,咨询了多位律师的看法,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以及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冬律师均认为,由于黄先生停放车辆已经超出了车位的停车线,属于侵占公共空间,物业有权利进行制止。

那么是不是一个车位就不能停两辆车了呢?有没有成功的案例?

买大车位停两车,法院:没问题

黄女士在顺德一小区购买了一个面积达26.6平方米的车位,可停放两辆小型轿车。

买车后,黄女士也在车位停放了一辆奔驰牌小型轿车和一辆飞度牌轿车。

然而,在2017年3月,物业突然通知,称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一个车位只能停放一辆汽车,并对停放两辆汽车的车位边界位置打桩。

此外,物业还曾对黄女士停放的一辆小车上锁。

物业称,黄女士车位的尺寸实际上不能满足同时停放两辆汽车的需求。若强行停放两辆汽车,必然侵犯公共空间或者邻近车位的空间。业委会也表示,黄女士多次遭隔壁两车位业主电话投诉。

无奈之下,黄女士于2017年7月将小区物管和业委会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包括打桩、锁车、限制出入等行为。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使用权。该案中,黄女士作为案涉车位的所有权人,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可使用该车位停放汽车。

法院分析如下:

1、两被告称相邻车位业主多次电话投诉,但未能提供任何书面记录,也未能说明清楚如何核实投诉人身份情况及投诉内容;

2、黄女士现场示范在案涉车位停放两辆汽车,基本可以停放在案涉车位内,虽有少许超出部分,但并不妨碍其他行人、车辆的正常通行或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也不致影响相邻车位的使用。

因此,黄女士主张当车辆大小符合一定条件时,案涉车位可停放两辆汽车的说法,法院予以支持。

此外,法院还指出,虽然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委员会,对较大车位能否停放两辆汽车问题作出了决定。但该管理规约并未经过其他业主讨论、同意,也未向其他业主公布,因此对业主并不具有约束力。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物管公司不得限制原告黄女士的车辆正常出入小区停车场,不得实施其他影响原告黄女士驾驶汽车正常停放、进出该车位的行为。

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

只买一个车位能不能停两辆车?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使用权。在不占用公共面积和影响建筑物安全的前提下,如果车位足够大的话,业主是有权在自己车位上停两辆车的,而且物业也无权限制业主的车辆进入小区合法使用车位。

甚至,有些楼盘有专门给一家两辆车使用的字母车位。甚至倒车入库技术渣渣的土豪,也可以买两个相邻车位停一辆车。

那么,一个车位停两辆车,应不应该交两份管理费呢?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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