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就餐停车被墙皮砸中车起诉物业获赔偿
消费者到餐馆就餐,将车停在餐馆的停车场,楼上墙皮掉落,消费者的车被砸破相,物业、餐馆、墙皮脱落处的业主到底该谁承担责任?日前,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侵权纠纷,法院判决物业公司疏于管护,承担赔偿消费者损失的责任。
据了解,2014年6月3日晚,消费者燕某在道里区爱建路某饭店就餐,将自己的奔驰轿车停放在餐馆指定的停车位上。当晚7点,餐馆服务员发现车被楼上掉下的水泥块砸坏。经奔驰授权服务中心维修估价,车辆维修费用57206.75元,修车时间为7天。燕某认为自己的车被掉落的水泥块砸坏,该楼物业的管理人应承担责任,同时,餐馆和墙皮掉落处房屋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2014年6月,燕某将该楼的管护单位哈尔滨菱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建物业)、餐馆和掉落墙皮处房产的业主,一并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修车费。
庭审中,菱建物业、餐馆和掉落墙皮处房产的业主,均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2015年4月20日,法院委托黑龙江博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受损车辆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奔驰轿车损失价值为57206.75元。菱建物业对该鉴定提出异议,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2015年6月18日、11月6日,法院两次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该鉴定机构两次均未出庭。2015年12月26日,燕某自行将车辆维修,支付维修费27210元。
法院审理认为,菱建物业作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6号的物业管理单位,负有对其辖区域内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的义务,因菱建物业疏于管理,导致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6号房产,外墙墙体脱落并砸坏消费者的车辆,菱建物业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餐馆和掉落墙皮处房产的业主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燕某请求菱建物业赔偿损失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