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里东西丢了,找物业赔,法院会支持吗?姜女士回家时发现自己放在自家门前的柜子不见了,后听说柜子被物业搬到了锅炉房,前去寻找无果,遂将小区物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柜子及鞋的损失共计5000余元。</p>
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驳回了姜女士的诉讼请求。原告姜女士诉称:因家中打扫卫生,原告临时将装有11双鞋的铁皮文件柜放在门外楼道内。
一天下班回家,突然发现柜子和11双鞋不见了,经多方查找,被告知柜子和鞋被被告小区物业搬到锅炉房了。
但原告在锅炉房并未找到柜子和鞋。原告找到被告要求赔偿,协商无果。后原告报警,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姜女士将小区物业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自己财产损失共计5100元。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件事情,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姜女士没有证据证明物品是被物业搬走的,物业并没有对姜女士物品的保管责任。那么物业就不需要赔偿。
2.如果姜女士有证据证明物品是被物业人员搬走的。那就要看物业搬走这些物品是否合理合法。
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物业曾发出两份关于集中清理楼道杂物的通知,并张贴在每个单元门的公告栏里,通知要求即日起将小区楼道内及公共区域杂物在规定日期前清理完毕,逾期不清理将视为无主物处理。
姜女士对此不予认可,认为通知上没有公章及日期,且其没有见过这两份通知。
法院审理认为: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本案中,原告姜女士将柜子放置在公共楼道中本就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在被告物业发出清理通知后仍将其柜子放置在公共楼道,且姜女士未能举证证明其柜子由小区物业遗失,因此姜女士请求物业赔偿其财产损失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姜女士的诉讼请求。
业主或住户在楼道里堆放物品或杂物物业公司这样做既合法又合理!最要的是“消除了本单元业主的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