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清理楼道杂物,为生命留出“绿色通道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五一”将至,请及时清理楼道杂物,为生命留出“绿色通道”!亲爱的业主朋友楼梯通道是共用区域,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楼道更是发生意外事故时,业主和住户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在楼道里堆放杂物,不仅影响整体环境卫生,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五一”将至,请及时清理楼道杂物,为生命留出“绿色通道”!</p>

一楼道内堆放杂物存在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

1、阻碍通行道路,容易发生绊倒摔伤等事故。

2、影响整体环境、邻里关系,降低居住舒适度。3、容易丢失物品,造成财产损失。4、杂物堆积占地,影响保洁工作,导致清洁工作不彻底。5、老鼠蚊蝇栖息和繁殖的场所,病毒和细菌存在的根源。6、杂物多为可燃物,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7、发生险情,直接影响到人员的疏散、逃生及救援。二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五一”将至物业温馨提示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舒心的节日环境,确保广大业主出门放心,居住舒心、生活安心,我们在此温馨提示小区业主、住户:

一、请对房屋外,走廊、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杂物、垃圾等个人物品,确保楼内消防安全。

二、不在公共区域打制、摆放鞋柜、放置电动车。鞋柜及电动车都属于易燃物品,极易发生火灾,造成安全隐患。

三、当物业公司对您的杂物进行清理时,望理解和配合,营造安全氛围,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四、小区消防安全需要您的关注与配合,发现消防隐患,可及时与物业联系,消除隐患。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公布欠费业主的房号吗?

物业公司公布未交物业费的业主房号,这样做是否侵犯了业主的隐私?

近日,家住城西某小区的程先生给记者来电说,他们小区物业为了催缴物业费,在小区大门口张贴未缴物业费的业主的房号。对此,律师表示,

物业公司此举并不违法。陈先生说,上周五下班回家,在小区的公示栏内,贴着一张表格,不少业主盯着看,他也过去看了看,原来是物业公布未交物业费的业主的房号,自己家也在其中。“平常家中经常没人,也没注意到物业催缴物业费的通知,忘记缴费,打个电话也行啊,贴出来多难看。”陈先生说,在公示栏前,一些业主对公示的房号业主指指点点,甚至用言语来讽刺、挖苦。陈先生觉得,物业这样做法有点不妥,有侵权之嫌。记者了解到,一些小区物业除了在小区进出口贴房号,还有的物业公司会在不缴费业主的楼道口张贴催款通知。“某栋楼某号业主,您去年的物管费还没缴,为了让您能继续享受到物业服务,请您尽快缴纳物管费。”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律师路光亮,据他介绍,这样做一是为了推进收费透明公开,使小区内全体业主知道收费情况,二是为了促使业主能够主动付清所欠的物业管理费,并且在小区范围内,这一行为仅仅是行使催收义务,从目前状况来看,物业并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路律师表示,《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物业公司为了小区内全体业主的利益将收费情况与业主欠费的事实客观地张榜公布,该行为不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对欠费业主不构成名誉侵权。“物业仅公布未交物管费的业主房号,未公布业主姓名,对于小区外的公众来说,是无法把欠费者姓名与房号对应起来的。”路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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