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楼上邻居吵为由据交物业费属违约行为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市民反映】

上周,市民钟先生来电反映,最近小区正在收缴物业费,他以“楼上邻居太吵物业不调解”为由,拒缴物业费,也有部分业主已经2年没有缴物业费,有的说小区内有违章建筑拒绝缴纳,还有的反映房屋漏水等。钟先生咨询,这些能否成为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理由?

【记者核实】

上周,记者首先咨询了钟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回复,到目前为止,大部分业主都配合缴纳物业费,只是少部分业主没有缴纳,这些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比如小区外路面不好走,附近学校放广播声音大等。而钟先生反映的噪音问题,物业确实协调过,问题也没那么严重。另外房屋漏水、违章建筑并非物业的责任。如果业主以这些非正当理由拒绝缴纳,他们要通过法律维护物业的利益,如果业主有意见,也可以选择法律途径解决。

【部门回应】

上周,记者也咨询了房管局以及物价、司法部门得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因此对小区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经书面催缴,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部门介绍,小区的违章建筑虽然侵害了相关业主的利益,但违章建筑与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是两个问题,不能把两者捆绑解决。房屋出现漏水,首先要找到原因,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作为房屋开发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不能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如果是物业不及时修缮而出现的问题,可以向物业提出理由。至于钟先生反映的“楼上邻居太吵”而拒绝缴纳物业费,也非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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