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巡视制度及标准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1.巡视范围:整个大厦(包括配楼及外围)

2.巡视时间:24小时全天巡视(具体时间参阅内保巡视时巡更记录表)

3.巡视内容:

3.1意检查大厦内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安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上报。

3.2禁止闲杂人员(如推销、施工、送货等)在大厦内随意游逛,如有发现,应核查其身份后,监督其离开大厦。

3.3检查大厦内各类治安、消防隐患,劝阻、制止公共区域内的吸烟人员。

3.4检查大厦内工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如:身份卡、施工证、动火证、出门单等)。

3.5处理各类治安、消防突发事件,将损失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6监督、检查大厦内施工现场人员、卫生、环境情况,避免出现不安全隐患及事故。

3.7检查大厦内各消火栓、防火走梯等部位,有无杂物堆积、堵塞,一经发现,应立即告知和物主或清洁人员进行清除,确保大厦安全。

3.8巡视过程中发现跑水、漏水、异响、异味等情况,应立即查找根源,做出处理,并上报保卫部。

3.9夜间巡视应注意检查已入住客户的单元门是否锁好,各卫生间内设施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并做好相关记录。

巡视工作标准:

1.着装整洁,配带对讲机、巡更棒、巡视记录表,并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2.文明执勤,礼貌上岗。

3.熟知大厦布局,牢记各防火走梯,紧急出口位置及重点要害部位的位置。

4.按照规定顺序进行巡视,并逐一打更,不得漏打更钟或颠倒顺序乱打更钟,打更时注意保护好更点及打更棒。

5.每到达一个更点需打更时,应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值班室内勤人员做好登记。

6.巡视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果断、准确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遇到重大问题或不能解决问题时要逐级向保卫部领导汇报。

7.因在巡视中处理问题或突发事件而影响打更时,一定要在巡视记录表上注明。

8.夜间巡视必须二人同行,保持警惕,按照规定路线巡查。

9.详细填写巡视记录表,做好工作及物品交接,需跟进事宜要特别交待清楚,以保持工作连续性。

10.未经允许,严禁进入已入住客户的单元内或正在营业的经营部门。

11.领班每日应不定时对巡视工作进行检查。

12.保卫部每日出1份打更记录表,对上一班次巡视、打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