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 窃 的 防 范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盗窃的防范

一、盗窃犯罪的常见形式

盗窃犯罪是最常见的刑事犯罪的形式。盗窃犯罪的主要成员往往是男性青少年,无业青年占绝大多数。其行动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单独作案。

有不少盗窃犯罪分子一般采用单独作案的行动方式,最常见有二种方式,一种是临时动意,见机下手,就近销赃;另一种是事先踩点,适时下手,得逞即逃。

2、结伙作案。

常见的是两人合伙,多的也不过是三至五个人。在作案时,他们内部大多有明确的分工,具有踩点快,作案快,销赃快的特点。有的团伙头子往往只参加预谋策划,不直接进入现埸,有的持有凶器,一旦遇有不测,当即行凶。

3、连续作案。

有的盗窃犯罪分子盗不到钱财不罢休,经常是一起接一起地连续作案,有的甚至一个上午,一个下午,或者一夜之间连续作案七、八起,甚至十几起。

4、流窜作案。

这类盗窃犯罪分子多以盗窃为业和受过多次打击处理的惯犯、累犯,他们往往横跨几个省或几个地区大肆进行盗窃犯罪活动,这类罪犯对社会危害极大,又极难抓获。

5、就近作案。

这类盗窃犯罪活动的区域很小,也就是俗语所说的“兔子”专吃“窝边草”。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盗窃案件往往会转化成杀人、伤害案件。

二、窃贼的入室方式:

1、门上侵入。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破门和入室作案。比如采用撞门、踢门、撬门、劈门、拆门、撬锁、偷配钥匙开锁、插片开司必灵锁等等。在众多的手段中,以撬锁和插片开司必灵锁的方法常见。有的犯罪分子为安全起见,往往采取敲门,再撬锁,后行窃的伎俩,如有人,即谎称找人,如无人即动手作案。

2、窗上侵入。

也就是想方设法爬窗户进入室内进行盗窃犯罪活动。例如:锯铁栅,破窗纱,砸玻璃钻气窗,拔插销等等。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城乡居住平房的家庭和楼房底层的家庭。

3、攀登侵入。

例如翻围墙,爬阳台,登梯,攀绳,爬杆,爬雨水管等。采用这类手段入室作案的以翻墙和爬阳台这两种较多。爬阳台入室作案的,多发生在城市多层住宅,由于一些住宅阳台没装防盗网或防盗网不坚固,阳台通向室内的门时常不关,或不插插销,有的虽然关插,但砸烂一点玻璃可伸手将插销拔掉,作案得手后,再从正门逃窜。还有作案罪犯往往在A家阳台爬到邻近的B家阳台,采取同样的手段连续作案。

盗窃的防范之二

三、什么时间居民家容易被盗

盗窃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变化不定,往往让你防不胜防。但是,从多数家庭被盗案件来看,发案的时间特点也比较明显,大体可分为白天、晚饭后和深夜三个时间段。其中尤其以大白天作案,也称“白日闯”案件发案最多。这是因为,近年来,由于人们大都处于流动状态,多数家庭白天人走房空,这就使得一些盗窃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据某某省的一个城市调查,仅2005年下半年发生的“白日闯”案件,占接报盗窃案件总数的90%,由此可见,大白天作案已成为盗窃犯罪分子作案的最佳时间。犯罪分子一般选择在上午9时至11时作案居多,此外,盗窃犯罪分子还喜欢选择以下时间作案:

人们睡熟的时候。人们经过一天的紧张工作和劳动,一般在晚上12点左右开始入睡,这时盗窃犯罪分子便开始动手作案了,这种被盗案件,往往农村多于城市,因为农村居住分散,且住平房和单家独院的多,出入也多。虽然此时入室行窃要担很大的风险,但由于夜深人静,不易被人发现。即使被事主发现,也便于脱逃。

人们外出访友、购物、看电影的时候。在城市,人们习惯于晚饭后夫妻或全家人一起去看电影、散步或串门会友,有的盗窃犯罪分子摸清了规律,专门选择这个时间入室行窃。因为这时,由于是倾家而出,只留“铁将军”把门,家中唱了“空城计”,犯罪分子甚至可轻易入室,大肆行窃。

四、哪些住地的被盗率高

在城市,盗窃犯罪分子主要袭击住宅小区的多层住宅(4层以上的住宅)和偏离市区的住宅。因为现代家庭,除了往往是双职工居多外,居民相互之间包括邻居之间也大都互不相识,即使盗窃犯罪分子混迹其中入室行窃,也不容易被察觉,而且4层楼以上的住宅过往上下的人员也相应的少,因此,盗窃犯罪分子在这些住宅作案,比较容易得手,也比较容易蒙混过关。

五、窃贼喜欢偷什么

当前,犯罪分子进入家庭盗窃作案的目标,主要是两大类。一是便于携带的现金和易兑现金的金银首饰及国库券等有价证券;二是电视机、音响等高档电器。

不久前,曾报导某公安机关抓获的盗窃犯罪分子李某,乘白天居民家中无人之机,专门盗窃“三机”即,即彩色电视机、随身听机和VCD影碟机,公安机关破案后将其抓获时,仅在其家中就搜出彩色电视机27台,随身听机45台,VCD影碟机32台。李某居室的床上床下,桌上桌下都是赃物,好象是一个个体电器音响商店。

盗窃犯罪分子为了寻找猎物,入室后,往往先是开柜子、拉抽屉、翻箱子、掏枕头;还有的犯罪分子专门在一些椅角旮旯里到处搜寻,因为有的居民习惯于把大量现款放在这些僻静处。如某地一个个体户为了做生意周转资金方便将数万元现金用布包好塞在家中床头柜上的大瓶子里,盗贼入室后,到处翻腾约半小时,仍一无收获,正当他气急败坏地准备逃窜时,不小心将瓶子碰倒摔烂在地上,一叠叠“伟人像”撒了满地。盗贼就地取材,用这家中的提包将钱全部装走。

盗窃的防范之三

六、哪些居民家容易被盗

一般来说,有五种家庭容易失窃

1、防盗设施差的家庭底层家庭无防盗设施或防盗设施差,这本身就为盗窃分子入室行窃减少了一道障碍,是盗窃犯罪分子求之不得的事。比如:A家安装了铁质防盗门窗,B家既无防盗门窗,门窗又简陋,而且两户相邻,家中又有同样的钱、物可偷,那么盗贼作案,肯定首先会选择B家而不是A家。

2、比较富裕的家庭盗窃案犯罪分子既然敢冒风险入室行窃,其目的当然是为了偷到钱物,而且是偷得越多越好,谁家庭富裕,有钱,而且已经露富,盗窃犯罪分子就把眼睛盯住谁,一有机会,就动手作案。从近几年家庭被盗案件可以看出,不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个体户、专业户等经济富裕的家庭失窃,要占到整个家庭被盗案件的70%以上。

3、经常无人在家的家庭有的居民家中经常无人,家中只有门上一把锁。有的临时外出连门也不关,更谈不上锁门,犯罪分子进入这样的家庭行窃,为所欲为。

4、居住偏僻地带和路边的家庭因为犯罪分子进入居住偏僻的居民家中行窃,不易被他人发现,即使发现,也容易迅速逃离场,居住路边的家庭,目标虽然明显,但容易“踩点”。犯罪分子作案前、作案时和作案后都能观察到周围的情况,可以乘机“顺手牵羊”,在很短的时间内作案得逞。而且作案后可以快速逃遁,即使被人发现,也可以以找错门,找喝茶,借东西等为名掩人耳目,蒙混过关。

5、常与不法分子打交道的家庭有些家庭的成员,特别是一些青少年有意或无意地和社会上的不法青年打交道,来往甚密,特别是经常带他们到家来玩,这就为不法分子入室行窃提供了便利。久而久之,这些不法分子逐步摸清了你家庭成员的活动规律、贵重物品的存放的、以及你家庭的出入口等情况,一旦时机成熟,便开始动手作案。

七、被盗与家庭防范知识

少数居民缺乏应有的警惕性,家庭安全防范意识较差,这是导致钱财被盗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家庭防范意识谈薄,存在着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往往表现为“六不”。

一是离家外出不锁门有的觉得反正出去一会儿就回来,锁门也费事麻烦,不锁门也不会出什么事,所以离家时常常不锁门,因此,很容易被犯罪分子“顺手牵羊”,造成损失,还有的居民热天睡觉时,也常常不关门,而这个敞着的门,就造成了盗窃犯罪分子入室行窃的方便之门。

二是白天夜晚不关窗由于缺乏应有的警惕性,所以,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有的居民白天夜晚外出不关窗现象较为普遍。要知道,虽然窗户比起门来进出是不太方便,但总比撬门、砸窗入室要容易得多,对盗窃犯罪分子本身来讲,也要安全得多。

三是下班回来不搬车有些骑自行车上下班的居民,下班回家懒得把自行车搬进楼上或院内,随意停放;还有的忘记把自行车锁上;特别是有的居民夜间让自行车“长眠在外”,以致自行车被盗案件屡屡发生。有些自行车被盗的居民往往不接受教训,盗了再买,买了又被盗,一年内竟接连被盗自行车5辆之多。

四是遇见生人不询问有的居民在上下楼梯间、楼梯口或院子门口碰到生人时,由于防范意识淡薄,根本不上前询问,致使一些犯罪分子在自已的眼皮底下溜掉。

五是大宗现金不储存有的居民只图花钱方便,把大量现金放在家中。特别是一些个体户、专业户,生怕“露富”,把成千甚至上万元的现金放在家中,这样他自以为安全保险,实际上并非如此。不是有的居民自以为把钱锁在箱子里,或大衣柜里就万无一失了,其实这是毫无疑义的。试想,一个窃贼既然把你家的门撬开了,还能放过你屋子里的箱子、柜子吗?要知道,盗窃专门研究人们喜欢藏钱的地方,任凭你藏得再严实,他也能翻出来。

六是家庭财产不投保自我国开展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以来,不少城乡居民踊跃投保。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居民对此缺乏足够的认识,抱着无所为的态度,不去投保,以致家庭失窃方才后悔莫及。

盗窃的防范之四

八、财产保险不能代替防盗

自1983年恢复财产保险以来,财产保险中的盗窃保险业务以平均每年50%的速度递增,这的确是一件大好事。可是,由于缺乏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因此,有相当一部分投保户投保后,自我防盗意识降抵,放松了安全防范,致使犯罪分子乘虚而入,家庭被盗案件增多。具体原因大致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投保户利用保险进行“消极防范”。目前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户多为双职工户、独居户、城效结合地带住户,还有些单位为职工投保,投保的多是高档商品,如彩电、音响等。一般地讲,这些投保户中大多数把投保看作是被盗后的“被救措施”,进行消极防范。

二是投保户投保后,自我防范削弱。相当多的投保户把投保当作“拿钱买平安”,以为只要投了保就“万事大吉”了,因此投保后就不加强自我防范。从一些投保的家庭被盗案件分析,主要原因是放松防范,有的是门窗未关严,有的是门锁、窗栓不牢固以致使盗窃犯罪分子轻易得手。

三是在保险宣传上过分强调经济赔偿,忽视“防重于赔”;实际工作中又往往只顾投保,不管安全,只管赔偿,不问防范。加之保险条款不完备,没有把经济赔偿同防范工作的好坏结合起来,客观上使投保户片面追求“投保为防盗”,疏于防范,使盗窃犯罪犯罪分子得逞。

上述三个方面,都成为诱发盗窃犯罪的因素,广大居民务必引起充分注意,特别是要把“消极防范”变为“积极自防”,消除单靠投保防盗的消极防范心理,切实做好家庭自我防范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家庭被盗案件的发生。

九、完善必要的防盗设施

换掉旧锁如果你家的暗锁不是“三防”锁,那最好请破费买一把。安装保险锁花钱不多,也没有太多的麻烦。如果你能安装双保险或者是“三防”锁,效果将会更好。据某市一位派出所民警介绍,他责任区的高层住宅曾发生数起撬锁案,被撬的全都是单锁。由此可见,门锁是“三保险”或“多保险”的安全系数高,如果门型问题,不能安装“三保险”或“多保险”,那就要把锁换成大一些的,把门的吊扣换成扎实牢固一点的。

安装铁门目前,多数居民住户安装的安全门;较为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菱型推拉式安全门。这种门固定在木质门外的墙上,与木门有20厘米的间距,使用的是特制锁,性能优良,不怕撬压、脚踏和肩扛,起到安全作用;另一种是铁皮包的安全门。这种门直接安在木门框上,与菱形推拉式铁安全门相比,防盗能力较差。

加固窗户首先窗户插销要齐全,玻璃要守好无损,窗户要坚固。为防盗起见,凡是居住平房和楼房低层的居民,家中的窗户可安装铁菱,钢筋棍以0.12—0.6厘米为宜,每个钢筋棍之间的间距以10公分为宜,这样,即使犯罪分子拔掉插销,砸烂玻璃,撬毁窗框,只要窗户铁菱安装得牢固,就会形成一道防御屏障,使其作案的企图无法得逞。

盗贼的防范之五

九、高层居民楼防盗报警器

报警锁与传感器给合式这种方法是把各家的普通门锁换成报警锁。所谓报警锁,是一种安有音响装置的三保险锁,居民离家时,将锁上到三保险位置。这样,无论犯罪分子用什么手段打开门或窗(窗上有微型开关与锁相连),报警锁就会报警,而且盗贼触发报警器后,自己无法关上。再在每一层安装一遥控信号发射机,用暗线与各家报警器连结,并在一层传达室设一信号接收机,由专人看守,遇有报警锁发出信号,接收器就会响起报警声和门牌数字显示。这样就可以及时抓获罪犯。这套设施造适合于已建成的高层楼宇。

开放式报警器这种报警器是一种磁控开关,将它装在门框结合部,并用电线与一楼值班室的接收机连接,当犯罪分子撬锁入室时,磁控开关就会将报警信号传入值班室接收机,接收机立即发生报警音响并有门牌号数字号显示。这套设施价格便宜,但效果没有上述报警乐锁与传感器结合式的佳。

十、怎样预防自行车被盗

自行车在我国是一种主要交通工具。可是近些年自行车被盗的案件非常多,那么,应该怎样做好防范呢?

一是不管去哪里,离开车必上锁,哪怕只离开一分钟。只要自行车脱离您的视线就有被盗的可能。

二是骑车去公共场所,最好花几毛钱送到存放处,不要认为锁上了就安全。

三是新车别忘了打上钢印,即使丢了还有找回来的可能。

四是不要怕麻烦。如果您居住在楼上,您要将车搬上去,否则您有可能明天再也见不着它。

五是自行车钥匙丢了最好换锁,不要因小失大。

十一、择友不忘防范

有位诗人说过,生活中如果没有朋友,就象树林里没有小鸟一样孤寂乏味,此话富有哲理。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选择朋友一定得慎重,您可别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觉得大家关系不错,又常来往,他们不会干出伤害您的事。有极少数“兔子”,他们专吃“窝边草”,到时候您后悔也来不及了。所以,在择友时,脑中挂根弦,注意点防范还是很必要的。

结识时间短又不明底细的朋友不要在家中留宿。别忘此类案子虽少见,却不易使人怀疑,容易得逞。因为犯罪分子对您家熟悉,往往又有复制的钥匙,所以作案时即使被人看见也不会产生怀疑。为此,务请您引起警惕。

十一、偷儿惯用“回马枪”

不少家庭被盗后,失主想来想去也想不出嫌疑犯,后来经公安机关千辛万苦地侦破,盗窃分子原是在失主家打过工或寄宿过的老熟人。这类案子近来较为常见,许多偷儿都用“回马枪”的犯罪伎俩来作案。有些“偷儿”曾在受害家呆过,有的还住过较长的时间,所以不仅知道受害人家的生活规律,也清楚这家的经济状况、房间结构,作案时不用去踩点,得逞机会也多。因此,雇请外人的家庭,特别是双职工、个体户家庭要加强安全防范,注意做好:一是不要将钱财和高档物品暴露给外人看,即使是您所信赖的人,因为他此时不起坏心,日后也很难说,尤其他在坏人教唆下能干出蠢事来。一旦您存放钱财和高档物品的地方被外人发现,应及时更换,大量现金最好存到银行去,这样更安全。二是若发现曾雇请过的人形迹可疑,要提醒家人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如果有谁丢失过钥匙,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换锁,别心疼几个钱。三是隔了好长时间,您原先雇请过的人突然又出现在您的家,如果没有什么别的理由,他一股劲打听您的生意和家庭经济情况,四处乱看,说话心不在焉,您就要留心了,往后一段时间家里最好不要断人,保持有人留守。四是您家中一旦被盗,在报案时别忘了提供那些在您家干过活的人的情况,这很有用。盗窃的防范之六

十二、安全存放现金与贵重物品

由于当前犯罪分子入室行窃的主要目标是便于携带的或易于销脏的现金等各类有价证卷,以及电视机、音响、冰箱等中高档商品。因此,保管好现金、储蓄存单、各种有价证券和上述贵重物品,可以防止和尽量避免家庭被盗,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那么,怎样才能保管好各种贵重物品和现金、有价证券呢?

大宗现金、储蓄存单的安全存放。如果您家中有闲置的现金,又不马上使用的话,请您最好存入银行,那里既安全,又可以给您带来利息。随之而来是储蓄存单如何安全存放的问题,由于目前各种储蓄形式各有特点,保存好存单,防止被盗、被焚、丢失、过期等现象的发生很重要。根据众多储户的经验,我们认为,保管好存单要注意以下几点:

1、填好存单。储蓄时在银行留下真实姓名,地址,最好留下印鉴或身份证号码、密码,切忌用代名。

2、做好记录。储存后要记下户名、存入银行、日期、金额、期限及存单号码,如果发生失窃、丢失等情况,便于报警和挂失,如有奖储蓄,不要标明开奖日期。

3、切勿混放。贮藏存单时,不要与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放在一起。否则,如果失窃,盗贼即可用你的证件轻而易举地从银行提取存款。到那时,银行是不会承担什么责任的,您后悔也就晚了。

4、分别存放。如果您存款的数额大或储蓄存单较多,可分几处存放,万一遭窃,也可以减少损失。

5、定期检查。存单要隔一段时间检查一次,有否丢失、被盗,或者是否受潮、霉变,虫蛀等,如有损坏,要及时与银行联系。

6、条件许可的话,可到银行租借一个“保管箱”,至今可以说是最保险的了。

少量现金、有价证券要安全存放。

电视机、音响、电冰箱之类的贵重物品是你多年来辛辛苦苦、一点一点攒下来的钱购置的,因此,即使是完善了家庭防盗设施,也还是要把贵重物品保管好,以防万一,具体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安装报警器。一旦犯罪分子触及到上述物品,报警器即可报警,这样至少可以起到惊吓犯罪分子,将其吓走,免遭盗窃的作用。

另一种是留下记号。家庭防盗要注意留一手,那就是最好给贵重物品“起个名”,留下一个与其它同类物品所不同的特殊记号。因为同样的物品成千上万,若您留一个只有您自己知道的记号,那么,万一它被盗而离开了您,今后或许还有希望找回来。

十三、晚上暂时外出勿熄灯

不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家庭,在生活中总有应酬需要去串门,或者晚上全家都去听戏听歌看电影,这样家里总有一段时间唱“空城计”。尤其是一些小夫妻,每逢周未要去父母家看看,这样,家里一到晚上就失守了。那么,晚上全家暂时外出或干脆不回家住应该如何防范呢?

首先,您要关窗锁门,再跟比较可靠的邻居说一声,请他们庆照一下,留点心。

其次,将窗帘挂上,开着瓦数较小、耗电省的电灯。这样,罪犯如果发现您家亮着灯一般不会轻易来作案,因为闯入有人住的家庭总比无人住的更不安全。

最后,如果您能想出既能省钱又能使罪犯觉着您家有人的办法,那就更好,比如开着半导体收音机等。

盗窃的防范之七

十四、邻里关系疏远不利防盗

邻里关系表面上看是户与户之间的联系,而实质上它却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邻里之间热情、密切、融洽,团结友爱,就可以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反之,如果邻里关系疏远,那么,就会给家庭安全甚至是社会治安带来消极影响。更进一步说,如果邻里之间关充满不和或者是比较紧张,对你在家庭安全方面也是十分有害的。邻里关系紧张不利防盗甚至会诱发窃案的发生,具体表现在:

与已无关由于邻里关系不和,当你家中有陌生人、可疑人出入,或发现盗贼在你家中行窃时,有的邻居往往是紧闭房门,不闻不问,抱着“只要不到我家来,不管他人遭贼偷”的态度。

幸灾乐祸由于邻里关系不和,在你家中遭窃后,有的邻居不是同情、安慰,不协助保护现场、报警或者抓获盗贼,而是幸灾乐祸,有的甚至说什么“他这家子不合人缘,早该有这样的报应!”

害“红眼病”由于邻里关系不好,有的人出于嫉妒,往往见到邻居家生活富裕,高档家俱、家用电器一应具齐,银行还有不少存款等等,就容易犯“红眼病”,到处散布宣扬,这种带有嫉妒性的流言蜚语无形中为盗贼实施犯罪踩了路子,提供了“情报”。

暗示促使由于邻里关系紧张,有的邻居出于嫉恨,心术不正,往往有意无意的在一些手脚不干净的人面前透露邻居家中的“秘密”。比如:这家如何如何有钱,某件东西如何如何好,现在放在什么地方太不安全,这家什么什么时候总没人在家等等,意在暗示促使他人,这家不仅有东西可偷,而且能够轻易得手。

报复偷盗由于邻里关系紧张,有的邻居特别是邻居中一些青少年,往往出于报复心理,把偷盗邻居家中的东西作为报复的手段。虽然这种类型的案件不多,但也足以说明邻里关系不和,对家庭防盗工作有百害而无一利。

十五、双职工家庭如何防盗

现代家庭双职工居多。这些双职工一般是一同上班,很晚下班,且大多数家中无老年人,就很容易被盗窃犯罪分子“钻空子”而发生家庭被盗案件。因此,除了依靠社会上力量(派出所、街道、社区的管理处)外,双职工家庭自身应注意以下几点:

上班时间错开这主要是指那些都是“三班倒”或“两班倒”的双职工,如能争取单位领导的支持,将上班时间错开,尽量减少和缩短家中无人的时间。

请老年人到家中一起生活在双职工中,不论是男方或是女方家中父母或其它亲属中的老年人,有的已经离休或退休,可以请他们和你们一起生活,这样,既可以为你照看家庭,做一些能所力及的家务劳动,你们也可以更直接地尽一些儿女的赡养义务。这的确是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千万不要把钥匙交给小孩双职工家庭要接受一些儿童被犯罪分子骗取钥匙而失盗的教训,不要只图孩子回家方便,因为一些儿童告别是10岁以下的小孩单纯幼稚,还缺乏辨别能力,很容易受骗上当。

请邻居帮助照看如果上边谈到的条件您都不具备的话,那么,在您离家上班、外出时,也要请邻居帮助照顾一下。这样您和爱人上班时也不会总提心吊胆了。

晚上不要同时外出在一般情况下,晚上双职工尽量不要同时外出,有事可轮流外出,始终能保证家中一个成年人在家。

盗窃的防范之八

十六、富裕家庭的防盗办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上一部份先富起来的人逐渐增多,但由于安全防范工作没能及时跟上去,致使近年来以“一部份”先富来的家庭为主要目标的盗窃案件不断发生,这不仅使其在经济上蒙受了重大损失,而且也直接影响了整个社会治安的稳定。

经济富裕的家庭防盗工作,除了要与其他家庭一样,加强防范意识,完善必要的家庭防盗设施,注意现金、有阶证券和贵重物品的安全存放外,还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搞好家庭防盗工作。归纳起来可称为“一要三不要”。

一要购置一个保险柜如果你家中确实需要经常留存一部份现金,那么,奉劝你还是购置一个保险柜,那就可以把家中的现金、有阶证券和保险柜所能容纳的其他贵重物品统统放在里面,这样,不论你到哪里去心里就会踏实得多了。最为保险的还是向银行租用“保管箱”,目前,深圳市的银行都有“保管箱”租用,租金也不贵(每年租金约500多元人民币),如果你去租用一个,相信是“受益匪浅”。

一不要将巨额现金集中一处存放有些个体户、专业户为了经营的需要,有一部份现金确实不能存入银行,那就应该将其分开多处存放。

二不要炫耀自己的高收入一些先富起来的人由于文化素质比较低,有的人曾经有过违法犯罪的历史,加上业务上的关系,常常交结一些有业不成或劳改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他们经常纠集在一起,花天酒地,吃喝玩乐,有的人借酒劲去炫耀自己的高收入,大把大把地挥霍钞票显示自己的身价。金钱的诱惑往往会使某些酒肉朋友见利忘义,直接或指使他人背后下手。

三不要总是唱“空城计”说起“空城计”,大家自然会想到诸葛亮六出祁山北伐魏国时的故事。那是诸葛亮在用人失当,致使街亭失守,司马懿大兵临城,外无救援,内无将帅的危急情况下,不得不采取的补救办法。虽然此举使诸葛亮的大智大勇表现得淋漓尽致,但是在当时那种特定的条件下,毕竟也是出于无奈,当时那种情形,即使是诸葛亮本人心中也肯定是十分紧张的。目前家中确实存放大量现金的居民住户,这种“空城计”千万唱不得。在日常生活中,确实就有不少这样的个体户、专业户,为了做生意,挣大钱,往往是白天人走楼空,偌大一个院落竟无一人在家,盗窃份子除了房子无法搬走外,可以随心所欲地偷东西。

十七、发现窃贼怎么办

有些家庭被盗案件在被发现后或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前,有的犯罪活动还在继续,犯罪份子尚未逃离现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居民群众应当做到以下四点:

1、及时制止犯罪活动,力争将其现场抓获。也就是说,遇到犯罪分子正在作案或尚未逃离现场时,你应量力,毫不迟疑地勇敢地与其进行斗争,要知道,不论是多凶狠的犯罪分子,内心都是空虚、惧怕的,都是怕正义、怕法律的,只要你敢于和他斗将其现场抓获是完全可能的。如条件不具备(盗贼人多、自己只身一人、独住户等),那就设法人为的去惊动盗贼,将其吓跑。

2、尽快取得周围群众的帮助,将犯罪分子看管起来。对于现场抓获、已被群众临时看管的犯罪分子和被监视的犯罪嫌疑分子,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逃跑、自杀、行凶和毁灭证据,等待或者押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已经逃跑的犯罪公子,知其姓名、特征、逃跑、方向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以便公安人员及时追缉、堵截。对于逃、藏高层建筑等处的犯罪公子,在报告公安机关的同时,应在当地居委会、管理处等单位的组织下,将其就地包围起来,封锁路口,防止逃跑和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等公安机关派出的干警到达后再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对于在现场保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犯罪嫌疑公子,要请村组、管理处及周围群众设法进行秘密监控,注意不要让其察觉以免打草惊蛇,给下步的破案工作带来困难。

3、扭送犯罪分子。对于当场抓获的盗窃犯罪分子,有时由于受通讯滞后、交通不便、路途较远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或者是人手少顾不上等原因的制约,不能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或因种种原因公安人员不能及时赶到,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设法把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所谓扭送,是公民将犯罪份子强制交付公安机关处理的行为,它是公安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体现。当然,扭送犯罪分子要依法进行,不要盲目扭送,在扭送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章节里还要专门谈及。

盗窃的防范之九

十九、如何保护现场

居民或邻居如发现家庭被盗后,请不要过于惊慌,而首先应当妥善保护好现场,否则,就会给破案增加难度。比如女工郑某下班回家,发现衣柜被拧、抽屉被撬后,便一步冲到衣柜前,打开抽屉,里面50000元的存单不见了;接着,又翻遍床底和床头柜,2000多元现金和8000多元国库券、和股票存折及代码卡也统统不见了,她边翻边叫。等公安人员到来时,已看不出哪是盗者所动,哪是郑某所翻。

犯罪现场是追溯判断犯罪活动和犯罪人的客观物质基础。只有把犯罪现场保护好了,公安人员才有可能亲自观察到犯罪现场的原始状态。反之,现场的原始状态发生变动,一些与犯罪活动有内在联系的痕迹、物品遭到破坏,一些与犯罪毫无关系的痕迹、物品又出现在现场上,公安人员就难以对犯罪活动作出准确的判断。只有把犯罪现场保护好了,侦察人员就有可能把犯罪份子遗留下来手印、脚印、犯罪工具等所有痕迹收集起来,而这些正是揭露和证实犯罪的有力证据。否则,就很难得到破案线索和证据。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任何公民在发现犯罪活动后,都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严密保护现场,避免现场受到人为或自然的破坏。在公安人员到达现场以前,不要让任何人进入现场,即使是参与现场保护的干部群众,也要劝阻他们不要无故进入,特别是要严禁触摸、移动现场物品,也就是说既不使现场减少、损坏任何痕迹、物品,也不使现场增加、移动任何痕迹物品,应一直保持发现时的原始状态。做到了这一点,也就较好地完成了现场保护的任务。

家庭被盗案件现场保护,主要分为露天现场的保护和室内现场的保护两种。

就家庭被盗案件来讲,露天现场相对较少,但象盗窃放置在楼梯间,院子内等露天处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物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所以,对这类案件,应在发生案件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周围布置警戒,绕以绳索或用灰粉划一警戒圈,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对于平房大杂院内的现场,可将大门关闭,对院内的住户,可划出一定通道行走,着重是要把重点地段严密保护起来。

室内现场的保护,通常的办法是将出事的房间和室外进出该房间的路线及可能留有犯罪痕迹、物证的场所,一并封闭起来,布置警戒,贴出告示,或者绕以绳索,禁止一切人员入内,具体的做法,可根据现场环境灵活地确定。如果案件是发生在独门独院的房间里,可在房门和房间周围四五米的地方,划出一道警戒线,设岗看守。如果案件是发生在楼房的室内,那么,可在出事房间的门、窗外设岗看守。在封闭室内现场的同时,对痕迹、物品,就地保护起来。对于保护范围小的室内现场,在勘查现场的人员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况下,也可以先将门窗封起来。但事先记明门窗的原始状况,如门是敞开的还是关闭的,门锁是完好的还是已经破坏的,窗户是敞开的还是关闭的,窗帘是撩开的还是垂闭的,玻璃和窗纱有无损坏,门窗周围有无痕迹、物品等。在封闭门窗时,不要接触门柄、锁头等可能留有犯罪痕迹、物证的地方,以免把自己的指纹留在上面,给现场勘查、认定犯罪分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盗窃的防范之十

二十、如何报案

居民一旦发现自己家中或邻居家中被盗,要在立即把犯罪现场保护起来,设法追捕、堵截犯罪分子的同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保卫部门,如果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保卫部报告不方便的话,也可以越级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派出所或保卫部报告。家庭被盗案件在报警时,一要快,二要准,也就是说要实事求是,切不可掺有任何虚假的成份。当然,案子刚刚发生,别说是邻居,就是失窃者本人也难以说清现场的具体情况和损失盗钱物的具体情况,这与报假案情有着本质的不同。所以,报案时要讲清或基本讲清以下五个方面的情况:

1、时间。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发现被盗的时间和保护现场的时间。如果发案的时间一时难以说清,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供失盗家庭何时无人,或邻居提供何时失盗家庭尚未出事的情况,以便推测其失窃时间。

2、地点。即案件发生的具体地点。城市居民要讲清失盗家居住在什么街道、楼栋楼层、门牌号码等;农村居民要讲清失盗家庭所住镇、村、组的名称和大体方位,必要时还要介绍前往现场的大体路线等,以便公安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3、物品。即被盗了哪些物品。如果由于现场已被保护起来等原因,一时说不清楚的话,可简要报告一下家中有何贵重物品有可能被盗及贵重物品及现金、存款单及各种有价证券的存放地点等。

4、身份。即发现人、报案人、失盗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以便公安人员进行破案提供方便。

5、经过。报案时要把案件发生发现的经过简要叙述一下,以便公安人员心中有数,有利于现场勘查和下一步的破案工作。

在公安人员勘查现场前,除报告前边谈到的有关情况外,还要报告以以下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保护现场前的情况和现场保护过程中已采取了哪些措施;二是现场发生变化、变动的情况,包括哪些人何时因何原因进入过现场,到过现场的哪些地方、部位,接触过哪些痕迹、物品等;三是已知的盗窃案件的在场人、目睹人、知情人的姓名、职业、住址等,发案前后发现的疑人疑事,以及周围群众对案件的种种议论、反映等等。

受害人还应配合公安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的内容,要根据公安人员的需要,尽可能地回忆反映出来。比如向公安人员提供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如果你在现场或现场周围见到犯罪分子或嫌疑人的话。因为,查明犯罪份子的体貌特征,是确定侦察方向、范围,采取措施查缉犯罪分子的前提条件,居民群众在提供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时,应当尽可能地从九个方面来介绍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1、姓别。

2、年龄。如果不能指明具体的岁数,可用青年、中年、老年等来表示;或者用多少岁左右来代表。

3、身高。如果不能指明具体的高度,可用高个、中等个、矮个表示;也可用大约多少米,或多少米左右。

4、体态。根据平时的印象,一般可根据胖瘦情况,可分为很瘦,瘦、中等、偏胖,很胖五种类型。

5、相貌。主要是指头、头发、脸形、脸色、额、眉、眼、鼻、嘴、下巴、胡须、牙齿、耳朵以及颈肩、背、胸、四肢等的大小、形状、颜色,以及有无缺陷、畸型,某个部位有何突出的特点等。

6、衣着打扮。主要指大衣、上衣、裤子、裙子、鞋、围巾、领带等的式样、颜色、质量、图案花纹、新旧程度,以及有无佩带饰物,如戒子、领花、耳环、发带等。

7、口音。主要是指声音的大小,清晰程度,有无地方语音,口气,嘶哑等。

8、动作习惯。主要指身体器官在站立、行走的完成某种动作时所表现出的各种特点,如姿势、步法、手势、表情等。

9、特别记号。主要指人身器官的各种异常现象,肌能缺陷和人为添加特点,如斑、痣、瘤、喉、疤、瞎子、斜眼、近视、豁唇、聋子、哑巴、纹身等等。

当然,在很短的时间内不可能处处都能看得清楚,但只要留意,发现其某一部位有某一特点、物征是完全可以办得到的。

犯罪分子作案时,常常会把自己的或者从别处带入的物品有意无意地丢弃或者遗落在现场周围地区。所以,失盗者和其他周围群众在发现被盗后,要注意区别被盗家庭的物品和犯罪分子遗留的物品,并向公安人员讲明。主要是:

1、各类凶器,如匕首、三角刮刀等。

2、衣服、鞋帽、围巾等。

3、伪装用品,如口罩、蒙面布、手套等。

4、随身日用品。如眼镜、钱包、手提包、毛巾、手绢、钥匙、雨具以及证件等。

5、烟头、烟具和吃剩食品等。

6、从别处带入现场的各种物质,如泥土、油漆等。

7、犯罪工具、交通工具等。

居民在反映上述情况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些连自己也拿不准的情况,也可以提供出来,但要说明由于某种原因不可能很确切,仅供公安人员参考。对于一时想不起来的有关情况,经过回忆后还可以继续向公安人员补充反映,以便于公安人员综合分析,及早破案。

盗窃的防范之十一

二十一、如何扭送窃贼

一天下午李某下班回家,迎面遇到一陌生青年,待他来到家门时,发现门已被撬,于是连忙下楼追赶并将陌生青年抓获,李某和弟弟二人一起先将其身搜个精光,又在捆绑送往派出所的途中,边打边骂。可后来公安人员侦查,此人并非窃贼,如此盲目扭送,不仅劳而无功,更重要的是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权利,伤害好人,造成不良后果。所以,公民在扭送犯罪嫌凝人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严格掌握扭送对象的条件,不得随意扩大扭送对象的范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扭送”对象只能是以下四种,(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是犯罪后即进被发觉的;(2)通辑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除此之外,任何公民都无权强行把任何人扭送到公安机关处理,上述谈到的李某兄弟,毫无根据地将一陌生青年当成窃贼扭送到公安机关,这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如对此类现象不注意防止,就会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会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权利。

二、扭送犯罪嫌凝人的强制程度应适当,不要伤害被扭送犯罪嫌凝人的身体或侮辱其人格。即使您扭送的对象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四种对象之一,但也不得对犯罪嫌凝人采用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行为,如打骂犯罪嫌凝人,侮辱犯罪嫌凝人人格等等,那些在扭送过程中把犯罪嫌凝人打得皮开肉绽,甚至致伤致残的做法,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不妨碍正常扭送的情况下,一般不要将被扭送人绳捆索绑,以免伤害犯罪嫌凝人的身体。但是在特殊、紧急的情况下,如被扭送的犯罪嫌凝人危险性较大,有逃跑、行凶可能的,也可以使用必要的防范措施,但以足够防止被扭送犯罪嫌凝人发生危险行为为宜。

三、对扭送的犯罪嫌凝人不得随意进行搜查。搜查是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要审慎从事,搜查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和法律的依据,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决定搜查的是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并由侦查人员实施搜查,其他任何机关或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因此,公民扭送犯罪嫌凝人时,无权对犯罪嫌凝人进行搜查。但是如果发现被扭送的犯罪嫌凝人藏有枪弹、匕首等凶器时,可以强制收缴,以免发生以外。

二十二、被盗后错误处置有哪几类

殴打盗贼有些失窃家庭或邻居抓住正在作案或作案后正在逃跑的盗贼时,不是及时将其扭送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而是以殴打盗贼的方法来出气,有的或将其绳捆索绑,打得鼻青眼肿,致伤致残;或扒光衣服,或吊在梁上、树上,个别的甚至将其活活打死。这种做法,轻者是错误行为,重者就会触犯刑律,受到法律的制裁。

拘禁盗贼有的将盗贼抓获后,虽然不用棍棒教训,但却用另一种惩罚的办法,就是把盗贼禁闭起来,有的一关就是好几天,不给吃喝,限制人身自由,这实际上已经犯了非法拘禁罪。

讹诈盗贼当盗犯罪份子被发现或者被抓获后,有的受害者或知情者往往抓住盗窃作案这一把柄,以送其进公安局、进班房等进行威吓、要挟,令其答应拿出多少多少钱,帮助干某件某件事情来作为交换条件,否则就要如何如何。不论是失窃者本身,还是其他知情人这种失窃后的处置方法,也同样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报复盗贼有的受害人经过精心谋划,采取比较隐蔽的手段,报复伤害盗贼,这种手段比之其他错误处置方法性质更为严重。如:某地一单身农民孙某,夜间听到院内鸡叫,隔窗发现本村青年赵某正在偷他的鸡。他既没上前制止,也没声张。次日晚他摆好酒菜约赵某来家喝酒,其间他只谈别事,被偷两只鸡的事只字不提。待赵某欲醉之时,孙某拿出菜刀突然将赵某的左手五指全部剁掉。孙某的这种行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堤内损失堤外补有的家庭被盗后,总感到经济上吃了亏,便产生了一种尽快“挽回损失”的补偿心理,在这种补偿心理的支配下,有的不是采取正当的方法去挣钱,而是采取堤内损失堤外补方法,或盗窃,或抢劫。有的则是当天失盗,明天就去行窃。有的甚至当即动手“捞回”。如某村一村民家中如法炮制,偷回一台电视机。结果被事主撞见,受到法律的制裁。

盗窃的防范之十二

二十三、“私了”案件危险多

所谓盗窃案件私了,是指盗窃嫌凝人被失窃者抓获发现后,不是依照法律程序交由公安机关查处,而是由加害方和被加害方自行处理,私下商定某种方法来了结的案件。所谓“加害一方”和“受害一方”不仅仅指加害人和受害人本身,也包括在案件自行处理中起相当作用的亲朋好友等。

社会上流行的盗窃案件私了,形式多样,从目前发生的私了案件情况来看,常见的私了案件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几种:

赔偿损失这是一种常见的私了方式,即由加害一方向受害一方赔偿精神(转换成物质)的物质方面的损失。

哀求保证加害一方实施加害后,并保证今后决不再犯。受害一方出于多种考虑应其要求。

金钱收买即加害一方用钱财笼络受害一方不要告发。如盗窃嫌凝人用钱贿赂将自己抓获的被盗者,被盗者接受贿赂后将盗窃嫌凝人放走。

满足需求这是加害一方以满足受害一方除财物以外的需求,如帮助调动安排工作等方式私了案件。

私下了结,必有其原因,从加害一方来说,是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从受害一方看,原因则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这么几种:

怕得罪人有的是受“以和为贵”等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总觉得“好人不打官司”,“吃亏人常在”,有的与盗窃者本土本乡,总感到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的对公安机关缺乏信任感,总认为报案也破不了,不如不报,所以只好自认倒霉。

追回损失受害一方有的是缺乏法律知识,怕告发自己被盗去的财物被没收;有的是怕告发后,公安机关将加害人关押,而自己被盗去又被挥霍一空的财物就得不到补偿,不如不告发,让其设法赔偿损失。

同情怜悯受害了本应通过公安机关来解决,但在加害一方的若若哀求下,顿生恻隐之心,遂不予告发。

贪图私利受害一方虽然受害了,但觉得从加害一方那里得到的财物或其他利益比自己的损失要多得多,故自行解决。

自有罪错或贪污受贿,或玩忽职守,或有其他见不得人的隐私,尽管受害了,也不能“公了”,如果公了,自己的罪错被抖了出来,反而吃不了兜着走,私下解决,利他利自己。如某厂一名干部家中被一伙犯罪嫌凝人盗走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存款单,现金七千多元,金戒指4枚,外烟10多条,茅台等名酒近20瓶,进口打火机9只,但由于这些钱物多是受贿所得,所以,一直不敢报案,直到后来公安机关在查破另宗大案,查审犯罪分子时,此案才交待揭露出来。

私下了结看起来是自行解决了一个较为尖锐的矛盾,而实际上,这种解决方法即违背了法律,以给社会治安留下了隐患。甚至有的犯罪嫌凝人又在“私了”以后,再次窜入老地方作案,让你有若难言,造成严重的后果:

一是加害人应受处罚而没有受处罚,导致再次违法犯罪,在泥坑里越陷越深不能自拨,而受害人由此再次受害,损失更为严重。

二是受害一方要求私了的条件不断加码,以致犯下敲诈勒索罪,或在对方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报复行动,犯下伤害等其他罪错。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天下午,女青年孙某到本单位男青年王某家中去玩,乘王某不注意,盗得其家870元现金。王某发现后逼问孙某公了还是私了。王某想了想便同意了后者,结果被王某尽情地玩弄了一番,可正待王某心满意足时,该女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之身,举起王某的内裤反问是公了还是私了。王某权衡了一番,也同意了后者。只是孙某的私了条件太高,10000元现金无法拿出,在讨价还价得不到让步时,王某遂起杀人之心,随手拿起桌上的菜刀,将孙某砍死。这就是私了导致的严重后果。

二十四、被盗后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

家庭财产保险具有“千家万家帮一家”的社会互助性质。保险公司将各家各户的少量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一笔应付巨大损失的保险后备基金,用来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以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起到安定生活,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

那么居民家庭被盗后,属于什么情况可以到保险公司索取赔偿呢?一般说来,凡是加保盗窃险,并存放保险财产地址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受外来的、有明显主痕迹为盗窃的损失,保险公司均负赔偿责任。如果你家中的财产已经参加了附加盗窃险,财产被盗以后,应在向派出所报案的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前往现场查勘,经查勘确认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根据你的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在你向保险公司申请赔款时,应当提供你投保保险单,损失清单,费用单据及公安部门或工作单位和街道或村组出具的证明。但是,有一条应提醒居民注意,如果你家中被盗,经公安机关查明系你的家庭成员或临时在你家中寄居的人作案,或者是上述人员纵容他人实施盗窃,那么,你所遭受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不负赔偿责任。因此,如果确系这种情况的话,你也就没有再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必要了。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