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控室值班制度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值机人员:

1.消防监控室是大厦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负责楼宇的消防安全监控工作。监控室值机员应具有消防主管机关颁发的《值机员上岗证书》。

2.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轮班制,每班次两名值机员,保证24小时有人职守,保障消防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3.每班两人轮换负责监控闭路电视、接听电话、设备运行操作等任务,另一人负责巡检楼宇内各部位,检查公共区域、重点部门的防火安全情况。

值班要求:

1.消防监控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遇有参观人员来访时应首先得到保安经理的批准,对进入人员要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消防监控室来访人员登记表》。

2.值机员不得占用消防监控室报警电话,因工使用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3.消防监控室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保卫部,填写《维修单》向工程部报修。

4.在监控过程中,值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进行有意识地跟踪录像,必要时应及时通知物业保安部。

6.遇有报警情况时,值班人员应迅速跑点确认,到达现场后将确认情况通知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如不能自行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保安部报告。

值班记录:

1.消防监控室值机员负责项目的消防监控工作,对值班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均应做出详细的记录。值班期间按要求填写《消防监控室值班记录》。

2.消防报警打印纸应处于常开状态,不能无故停机,更换打印纸不能超过2分钟,

3.消防监控室的监控录像内容不能间断,如特殊情况需查看录像内容,必须经过保安经理批准并做出详细记录。

值班纪律:

1.值机员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随意外出,应轮流用餐,必须保证至少有一人在室内值机。

2.禁止将私人用品、书报杂志、棋牌扑克、影音娱乐器材带入消防监控室。禁止在室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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