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的处理:
(一)重大灾害处理:
1、发生火灾时:保持头脑清醒、冷静、不慌忙,尤其是当班负责人要有秩序的组织人员疏散并向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地点、单位、电话、火灾性质并及时上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救性工作:一是断电、断气,转移易爆易燃物品;二是按科学方法处理,如:消防电不能断,电路发生火灾不能用水灭火等;三是指定专人引导消防车进入;四时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一要向交通局通报,二要保持好现场并派专人看护现场,三要控制当事人,四要指挥疏导交通。
(二)遇到违法犯罪、偷盗抢动的处理:
1、保持镇静、斗智斗勇,能制服立即制服,敌强我弱时想办法稳住并立即通知友邻哨位或取的小区群众取得的支援,设法制服罪犯。
2、犯罪分子逃跑或追不上时,掌握罪证,人证,物证齐全,时间地点清楚,记住人数,相貌特征,衣着,除采取充分人力,快捷的交通工具追逐以外,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协助其破案。
3、对于作案留有迹象的要保护好现场,并派专人看管以免现场被破坏,给案件侦破带来难度。
4、如有受伤群众,要及时将受伤者包扎,抢救,对围观群众知情者要录取旁证,并记清姓名,单位,联系方法。
5、业主、住户发生刑事案件,应首先物业公司上报并向公安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6、事发后,除上述外,寻问业主,住户是否保险损失的物品及价值,必要时出示证明,以便保险公司赔偿。
(三)聚众闹事、斗殴、打架:
1、劝阻业主,离开现场缓解冲突。
2、防坏人乘机进入,报复或偷盗财物。
3、说服围观群众离开,确保目标安全。
4、分析动向,认清闹事人。
5、监视可疑人物。
6、如果是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内闹事、斗殴,劝阻无效时,如必要可拨打110报告公安部门。
监督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保安队伍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形象,务必落实考核制度,通过考核从中找差距,找缺点以便使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做好调整改进,并制订相关措施。
1、首先,对在岗保安进行定期教育学习,不断加强军事化训练。
2、强化保安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物业公司每月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抽查或组织考试。
5、对于成绩优秀者结合平时工作表现进行一定奖励,成绩较差者采取一定处罚措施,并责其写出整改措施,连续三次不达标者解除劳务合同。
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小区管理制度,保障小区安全,及时快速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或面临的紧急情况,并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一、设立应急分队长一名由保安队长兼任,应急分队队员由在岗保安担任。
二、应急分队队员要随时提高警惕,注意并发现小区内的可疑人、物或事以及其它异常情况。
三、应急分队队员除负责一般的值勤外,还必须熟练掌握其它专业技能,如擒拿格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并不断培养临危不惧,遇事冷静,英勇果断的良好品质与意识。
四、应急分队队员要听从调遣指挥与安排;应在每一时间内赶到突发事件现场,在应急分队队长的指导下对事件进行处理。
五、应急分队队员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要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处理,自作主张,随时要向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