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本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服务中心经理为公司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安全管理部主管为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11、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1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3、督促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4、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15、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6、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7、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8、检查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在《巡查情况记录》上登记,并报工程设备部填写《整改通知单》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情隐患。
19、消防器材设备,每月5日前进行检查,填写《消防箱设备检查表》,更换灭火器《检查标签》,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20、根据各小区的具体情况,消防措施,实施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21、火灾报警后,到现场确认,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二)消防安全管理:
1、楼梯走道和出口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2、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3、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如需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5、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服务中心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气阀,及时扑救。
6、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服务中心、工程设备部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消防部门处理:
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通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栓的;
3、不按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的;
4、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5、擅自挪用灭火器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6、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责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
1、未办理申请报批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
3、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一)每月以及重大节日之前对消防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公司发整改通知书。
(二)对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总结。
(三)有安全月、半年及年终消防工作总结按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四)对每次消防演习必须写出书面总结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五)对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总结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六)年终必须对全年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