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巡查制度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防火巡查制度一.步门步行街全体员工均有义务巡查商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当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或被人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堵塞一定及时报告公司领导跟进处理。二.本商场每天24小时派专人巡查,巡查路线按地下车库摩托车场——低车位——高车位——电房——首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六层的顺序每小时一次反复进行巡查。三.专职巡查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情况和各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栓、喷淋、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牌、防火卷帘、破玻报警按钮、防火门、烟温感探测器、灭火器、消防通道等]作全面的检查,有隐患的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报告上级跟进处理。四.巡查人员对装修和动火作业的单位要重点跟进,监督其单位严格落实消防管理中“七不四要一清”原则,动火作业的必须以本公司办理的“动火审批手续”、操作人员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采取了安全防火措施的情况下才能动火。五.巡查人员对商场内存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容易引起火灾的隐患事宜要及时处理,要求全部撤离本管辖区范围,经公司批准同意的一定要按消防法规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范措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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