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紧急情况处理规程1、常见的紧急情况包括1)火警;2)匪警;3)电梯困人;4)水管爆裂;5)煤气泄漏;6)台风暴雨;2、发生火警按《物业管理处服务过程管理程序》第4.7条执行。3、发生匪警,第一接(遇)警人必须立即呼叫责任区安全巡逻赶赴现场,设法制服,阻拦罪犯,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保安队长,由保安队长视情况决定是否打匪警电话“110”请求外援。4、电梯发生故障困人,大堂保安听到电梯警铃后,应立即呼叫机电维修人员到场处理。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5、发生水管爆裂,第一接信人应立即呼叫维修工到场处理,必要时立即关闭局部水阀。6、发生煤气泄漏,第一接信人应立即呼叫维修工到场处理并呼叫安全巡逻员立即到现场维持秩序,严禁明火带入引发爆炸事故。同时报告工程主管,通知煤气公司检修。7、在台风到来之前,管理处应发出防台风通知,要求业产(住户)自我检查,落实防台措施。管理处主任应组织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检查辖区内电力架空线路,高处易刮落物等防止发生人身安全检查和财物损失事故,发生水浸应组织人员立即进行抢险处理,台风、暴雨期间,管理处主任,各组主管应现场值班处理突发事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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