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制度
一、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寓楼楼长负责。
二、各寝室门锁一律由楼宇值班员统一下发,发给每个学生一把钥匙,任何人不准私自更换寝室门锁或将钥匙转借他人,学生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般出寝室时,必须将寝室钥匙交还公寓值班室,方可退还押金。
三、学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寝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四、最后离开寝室的学生要负责关窗、锁门、闭灯。
五、学生大件物品带出寝室时,须由寝室长开据证明,在公寓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带出。
六、严禁在寝室内动用明火和违章用电,违者除没收用具外,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外来人员进入公寓须持本人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经楼宇值班员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会客。
八、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留宿外来人员。
九、一旦发生火灾和被窃事故应立即报告校区公寓办和保卫办并记录在案。
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进入公寓内。如有携带者,劝阻不听,报告保卫处严肃处理。
十一、不准勾结社会和其他人员进入公寓内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违者报保卫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