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承诺书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停车场管理规定承诺书

1.凡本停车场进出或存放之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2.车辆入场时,驾驶员须按规定自觉出示有效的泊车卡,待闸杆抬起后,方可入场停放。

3.入场之机动车和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凡脏污、泥泞之机动车辆,本停车场有权禁止其入内及停放。

4.入场停放之任何机动车辆,应按泊车证或停车卡指定之区域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5.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8.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有偿使用,并承担保管负责。凡使用本停车场泊车之任何机动车辆,本停车场无须为被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9.使用停车场泊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对象的赔偿费、修理费、安装及相关的费用。

10.使用停车场泊车之任何机动车及其使用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规定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1.停车场之泊车位只供机动车辆泊车之用,其它超过泊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12.泊车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泊车卡。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3.所有车辆均应按照本停车场现时有效之收费标准缴费,车辆须在当月最后一天前到管理处财务部缴付相关停车费用。

14.如遇泊车卡遗失,依下列方式处理:时租卡遗失应立即向门岗管理员申报,月租卡遗失须到管理处物业部办理补办手续,并缴付有关费用。

15.本停车场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订新的管理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效力和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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