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保紧急状态下,管理处能够实施自救,保证业户物业的安全并尽量减少损失。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使用管理。
3.内容
3.1管理处消防监控中心或管理处值班室应配置以下设备,并由专人管理。
3.1.1手提式CO2气体灭火器不少于2个。
3.1.2消防板手、消防斧各2把。
3.1.3消防头盔4顶、防毒面具4个、口罩4个。
3.1.4救生绳1套。
3.1.5备用水枪、水带2套。
3.1.6铁撬杆2支。
3.1.7铁铲、消防桶、斗车、沙袋若干,由各管理处根据小区实际配置,存放在易取的地方
3.2管理处各保安岗亭、设备房配置消防器材:手提式CO2气体灭火器不少于2个。
3.3停车场、地下车库配置的消防器材。
3.3.1手提式CO2气体灭火器(或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推车式CO2气体灭火器)按1个/50㎡配置。
3.3.2铁铲、消防桶、斗车、沙袋若干,存放在靠近出入口或易取放的场地。
3.4使用管理规定
3.4.1消防器材由管理处统一管理,由管理处主任按相关规定合理布置。
3.4.2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均是消防应急使用,严禁在非紧急状态下使用或挪作他用。
3.4.3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存放地点的值班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公共场地、楼层、停车场(库)的消防器材由保安员每月全面巡视检查一遍,相关记录记在消防器材检查记录上。
4.记录
无
5.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