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
1.“一知”、“三能”、“三会”:一知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三能是:“能检查发现隐患,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起火灾”;三会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维修保养器材及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自救,会报警”。
2.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干部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也不能放过。
3.火险隐患:是指生产,生活过程中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4.电路火灾最基本的原困是: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电火花和电弧。
5.日光灯起火:主要是镇清器,如果散热条件不好或与灯管配套不合理,其内部温度逐渐增高,线圈绝缘温度遭到破坏,造成区间短路,产生高温或因接触不良产生火花,造成周围可燃物燃烧起火。
6.电视机起火:电视机放木箱(柜)内或用布罩围着收看,其热量散发不出去,时间过长,温度点逐渐升高而起火。
7.烟头的中心温度一般在700-800度左右,蚊香的燃烧温度也达700度,均属于纹帐、木材及棉、麻等许多物品的燃点。
8.燃烧的必要条件是: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A.可燃物按物理状态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三种。
B.助燃剂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在分子结构中含有氧元素,卤素,无机酸根及过氧化物等。
C.着火源:明火、高温物体、化学热能、电热能、机械热能、生物能、光能、核能等。
10、着火源温度:火柴焰:500-600;机械火星:1200;煤炉火焰:1000;烟囱飞火:600;碳与水反应:600-700;气体灯焰:1600-2100;酒精灯焰:1180;煤油灯焰700-900;植物油灯焰:500-700;蜡烛焰:640-940;焊割火星:2000-3000;汽车排气管火星:600-800。
11、着火:可燃物质与空气共存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着火源接触,即引起燃烧,并在火源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叫着火。
12、燃气:可燃物质开始持续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叫燃点或着火点。
13、义务消防队的任务(职责)
A、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本单位的消防法规制度,参加业务训练演习;
B、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助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
C、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D、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E、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质)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保养灭火器材和设备、设施;
F、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火灾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