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监管规定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停车场收费监管规定

1.0目的

为了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监管力度,杜绝收费制度漏洞,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管项目智能道闸系统停车场之收费行为。

3.0职责

当班值班员负责按电脑系统

1、严格坚持一车一卡验证制度,当班员工不得私自免单,除非手持免费停车票、或经项目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同意(可电话通知后补签《未收费车辆登记表》),免单后必须填写《未收费车辆登记表》,并经车主签字确认;否则按贪污行为论处,当班员工立即开除,并扣罚当月工资,当班班长罚款200元,部门主管、项目经理罚款200-500元;

2、严格坚持收费扯票制度(即使车主坚持不要票,票也必须扯下不得重复利用)。收费不扯票属贪污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开除,并扣发当月工资,当班班长罚款200元,部门主管、项目经理罚款200-500元;

3、车辆出入口坚决杜绝手动起杆,除非以下情况可手动起杆(起杆需请示当班班长并填写《手动起杆登记表》):

3.1对于车卡未带或车卡丢失;

3.2发生紧急情况需疏导车辆。

4、坚决杜绝手摇起杆,除非道闸系统瘫痪或停电方可手摇起杆,手摇起杆需通知队长或项目经理并当班班长在场下方可进行。否则对私自手摇起杆员工罚款200元,存在贪污行为的立即开除,并扣罚当月工资。

未设置智能道闸系统停车场

1、严格坚持收费扯票制度(即使车主坚持不要票,票也必须扯下不得重复利用),收费不扯票属贪污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开除,并扣罚当月工资,当班班长罚款200元,部门主管、项目经理罚款200-500元;

2、当班员工不得私自免单,除非手持免费停车票、或经项目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同意(可电话通知后补签《未收费车辆登记表》),免单后必须填写《未收费车辆登记表》,并经车主签字确认;否则按贪污行为论处,当班员工立即开除,并扣罚当月工资,当班班长罚款200元,部门主管、项目经理罚款200-500元。

停车运行监督:

1、项目收费员(秩序维护主管除外),每天必须现场核对一次票钱是否相符情况及清点一次车辆停放情况;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车场情况、暗查不少于两次临停车辆出口扯票情况;运行监督须填写《车场运行监督控制表》;

2、公司品质部每月须抽查不少于一个项目车场收费管理情况;运行监督须填写《车场运行监督控制表》

3、对于未按公司规定对车场运行进行有效监督的项目或部门根据情况罚款5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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