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注意

发布于 2022-03-22 00:00:00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非特殊情况下严禁带电操作。

2)严禁在感性负载的主回路中或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中带电作业。

3)检修人员应向维修负责人汇报带电检修设备的原因、时间,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检修。

4)作业前应充分做好带电检修设备与其他设备的隔离保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5)维修负责人必须指定一名现场监护人。

2停电检修及送电时安全注意事项:

1)在停电和检修设备前,由设备负责人指定一名技术员为现场监护人;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相关设备责任人进行操作;同时,向现场所有参与作业技术员详尽阐述停电检修的范围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2)转换市电、备电电源之前,必须通知控制中心,并由电梯专业技术员停止涉及转换电源而停电的电梯,转换电源以后再恢复并检查。

3)设备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停电操作流程对检查设备进行停电;同时,必须在此设备的主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标识。

4)停电后,由维修负责人用高(低)压验电笔、万用表等测量工具对停电设备确认已停电后方可进行下一道程序。

5)对电容进行对地放电,确保电容不带电。

6)由维修负责人确认无误后,对停电检修设备必须由该设备责任人挂接临时接地线并经维修负责人核对。

7)检修完毕,由维修负责人对检修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工具等其它东西遗留在设备内后,由原挂接地线人员拆除接地线,同时原挂牌人员拆去“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标识。

8)由设备责任人严格按照送电操作流程对设备进行送电,送电以后通知该部门控制中心人员,确认停车场、门禁、安防等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9)设备恢复供电后,设备责任人与维修负责人应确认所有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后方能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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