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好设备连续运行记录

发布于 2022-03-22 00:00:00

保存好设备连续运行记录

1.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到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2.控制器的工作电压在187V—242V之间,备电工作不能超过8小时。

3.因故障而隔离(关闭)的探测器或其他设备应及时检修并排除故障,在隔离(关闭)期间应加强对相关场所巡视检查。线路有搭地、断路、短路或线间电阻过低的情况,必须及时排除以保证系统可靠运行,如有不可解决的施工或设备故障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或相关设备厂家维修。

4.不能擅自拆装控制器的主要部件,不能擅自拆装控制器的外围线路,不能擅自改变系统的设备数量与连接方式,不能擅自对控制器进行系统设置操作,不能修改设备定义、二次编码、联动公式、机器类型等有关内容。

5.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6.每日如实填写值班记录。

7.妥善保管系统竣工平面图、设备的技术资料(如产品说明书)、(季)年检查登记表及值班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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