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发布于 2022-03-22 00:00:00

供热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1、锅炉运行巡检人员必须按各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2、巡回检查路线及内容,应根据锅炉房具体情况制定,并张贴在锅炉房操作室墙上。各级人员应了解自己分管部分的安全状况、运行要求和责职权。3、遇下列情况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1)设备带病运转;(2)新装或新投入的设备;(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4、巡检人员要将发检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做好记录。5、巡检时发现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6、巡检时间为1小时1次。7、巡回检查完毕,巡检人员向值班长通报情况,并在运行记录上签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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