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工程设备委外保修、采购规定

发布于 2022-03-22 00:00:00

物业项目工程设备委外保修、采购规定一、目的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工程设备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各管理中心(处)工程设备委外维修、保养、采购的管理,明确其工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中心(处)员工对工程设备需要委外维修、保养、采购全过程。三、职责1.各管理中心(处)所辖的工程设备,实行工程主管负责制;工程主管平时要按公司规章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自己所辖区域,工程设备进行巡检和管理,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排除;对磨损严重需要委外维修、保养、采购的设备,由工程主管提出书面申请,交管理中心(处)经理、主任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工程部;2.公司工程部接报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审核(如需要现场加以确认的,应到现场确认),对确实需要委外维修、保养、采购的,附书面报告上报公司总经办复审;3.公司总经办,根据管理中心(处)和公司工程部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批,同意委外维修、保养、采购的,批交行政部组织进行;对不需要委外维修、保养、采购的批交行政部送回管理中心(处);4.行政部对同意委外维修、保养、采购的批文,由行政部牵头组织招标,公司工程部和各管理中心(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办审批;5.公司总经办接报后,认真阅读,提出审批意见,对同意委外维修、保养、采购的意见,批交行政部转发给管理中心(处),进行合同申报、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后,由管理中心(处)组织实施;6.在实施过程中,管理中心(处)要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公司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抽检工作;7.工程设备委外维修、保养、采购完成后,管理中心(处)应负责跟踪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8.公司每年二次由行政部牵头,组织公司工程部、管理中心(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工程供应商的评审,以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吸纳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质量记录1、申请报告2、委外维保招标文件3、维保合同4、评审表5、文件会签表6、中标通知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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