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供配电系统功能性检查
1.内、外电源状况;
2.变、配电系统状况;
3.变、配电设备状况;
4.配电线路状况;
5.安全接地状况。
二、建筑供配电系统运行维护检查
1.易损部位及易耗零部件检查;
2.末级配电箱、控制箱后的线路检查;
3.末级配电箱及控制箱内小型元件检查;
4.变配电装置和供电干线中小型的电气设备、器具和灯具是否需要更换的检查;
5.变配电装置的预防性试验;
6.防雷子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检测。
三、建筑供电系统管理检查
1.大修记录和改造资料记录的完整性检查;
2.人员岗位和规章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检查;
3.系统使用功能、设备运行和保养进行的维护记录检查。
四、建筑供电专项检查
1.供电系统遭受暴风雨袭击造成大面积停电;
2.建筑物受灾后急需恢复供电;
3.用电严重超负荷烧坏电气设备;
4.建筑物有特殊重要活动,需确保供电无故障;
5.院内道路变更、绿化布置更新或景观调整,需将原有线路改造或改为埋地敷设;
6.发生其他危急或特殊情况。
五、建筑供电发现问题的处理
1.系统存在局部缺陷时,可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维护。
2.系统出现功能性问题,应请有资质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3.系统出现大面积停电等情况时,应请有资质机构进行专项检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