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工作,预防火灾,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控制学生公寓火种:
1、不准在学生公寓内使用明火;
2、严禁在公寓内焚烧杂物,不准乱扔烟头;
3、严禁在室内使用蜡烛照明,严禁用电器或煤气罐取暧、烧水、烧饭;
4、白炽灯与木箱距离不得小于1米,严禁使用60瓦以上灯泡。
二、合理使用电器,防止过载和短路:
1、公寓内每个床位安装有固定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劣质插座、接线板、充电器和灯具;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炉、电饭锅、热的快、电热毯等电器;
3、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准悬空或在地面拉临时电源线。
三、用电注意事项:
1、接线板切勿放在被褥、书籍、洗发水等易燃物上面;
2、切勿将电源线缠在床头、椅子等易于墙壁、地面等摩擦部位;
3、学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以及保护公共财产及他人人身免受火灾伤害的意识,自觉学习用电常识和电器使用说明,安全用电。
四、加强公寓消防管理:
1、保安人员、值班生活老师,要定时检查学生宿舍,及时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2、严格执行供电、停电规定。学生宿舍在白天上课时间及晚上卧床休息后应关闭电源;
3、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消防器材完好情况,灭火器每年检修一次;
4、公寓内要有防火标志和消防预案,保证人员疏散;
5、发现较大火情,在采取紧急扑救的同时,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和向学校报告;
6、凡有火灾隐患有处理或阻挠排除各种隐患或违章用电造成损失者,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给予相应处分。公安消防部门的经济处罚,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