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倡导文明养犬的温馨提示范文
各位业主:
您们好!为加强小区宠物饲养管理,保障小区业主/住户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营造和谐美好的小区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参考《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小区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本小区范围禁止饲养无《养犬许可证》的犬只,有证犬只如需到户外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小区内饲养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犬只,不得饲养烈性犬,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
二、凡在小区内溜犬时,犬只必须拴好狗绳、带好免疫牌,必要时要带狗口罩,由成年人牵领,应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犬只粪便必须由其主人及时清理,不得纵然犬只随地大小便或对污物置之不理。
三、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四、凡养犬者,应当对犬只进行圈(栓)养,不得随意散放,更不能让犬只跑出自有专有物业的范围在小区内任意游荡。
五、饲养其他动物,必须符合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规定。
请养犬人和爱犬人仕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业主的建议和监督,共同创造安全、美好的和谐社区。
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