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大厦防火责任书

发布于 2022-04-23 00:00:00

消防工作重于泰山。为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结合《广东省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努力搞好群防群治,维护大厦本区域的安全,现将有关防火责任达成如下协议:一、经深圳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任命()为深圳国际商会大厦防火责任人,负责大厦的防火管理工作。二、区域防火责任人职责1、协助大厦防火责任人搞好消防工作,共同维护大厦防火安全。2、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防火工作,确保本区域的安全。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中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和其字消防法规。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和管理消防设施、器材。5、协助管理处保护好本大厦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及爱护消防器材。6、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7、不定时进行消防检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安装消防设施,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8、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9、审核、上报本区域装修工程,纠正和处理本区域的违反消防规的现象和行为。10、协调处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其他事项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及责任人各执一份。四、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深圳市xx管理有限公司防火责任人:区域防火责任人:日期:年月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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