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公司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确定更新重要环境因素,以便进行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涉及能够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
3.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
3.1本程序引用ISO14001中的术语。
3.2本程序引用《环境管理手册》中的术语。
3.3间接――两次发生的间隔大于3~5周。
4.职责
4.1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审批工作。
4.2品质部是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初始环境评
审,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活动,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组织重要环境因素的更新及复查及新投资项目的环境因素。
4.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汇总工作。
5.工作程序
5.1初始环境评审
5.1.1品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始环境评审,以了解公司的环境及环境
管理现状,整理成书面报告,提交管理者代表审批。报告内容包括:
5.1.1.1评审的目的、范围、组织概况。
5.1.1.2背景资料。
5.1.1.3初评的重大环境方针和体系的建议。
5.1.1.4建立和完善环境方针和体系的建议。
5.1.2评审的内容
5.1.2.1明确作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须遵守的要求。
5.1.2.2评价环境现状与上述要求的符合程度,包括污染排放、能源消耗
情况等。
5.1.2.3环境因素识别和重大环境因素的评价。
5.1.2.4审查所有现行环境管理活动操作惯例与程序的适用程序。
5.1.2.5对以往不符合要求事件调查所取得反馈意见的评价,包括环境事
故、环境处罚等的调查。
5.1.2.6服务活动及所有区域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环评报告、三同时验
收报告。
5.1.2.7相关方的观点和要求。
5.2环境因素识别
5.2.1环境因素识别的要求
5.2.1.1选择活动和过程应考虑业户入住开始后的物业管理服务全过程。
5.2.1.2识别环境因素时考虑覆盖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
常、紧急三种状态。
5.2.1.3识别过程从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土地污染、地域和社区影响、
能源资源、原辅材料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消耗等六个方面去确定。
5.2.2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识别因素时,各部门可选用以下方法:
5.2.2.1调查法
5.2.2.2现场观察法
5.2.2.3排查法
5.2.3识别的实施
5.2.3.1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识别,对本部门的活动和
服务进行分析,依据识别要求和识别方法,将环境方面的因素尽量全面的识别出来,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
5.2.3.2品质部对各部门已识别出的环境因素进行分类、登记、核定、作
为重要环境因素评价的依据。
5.3重要环境因素评价
5.3.1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采用“定性判断和定量打分”相结合的方式。
5.3.2采取直接定性判断法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标准是:
5.3.2.1已违反或接近违反法律及强制标准要求的环境因素。
5.3.2.2并不违法,但当地正府高度关注或强制监测的环境因素。
5.3.2.3政府或法律明令禁止使用(与5.3.2.1同)、限制使用或限期替
代使用的物质。
5.3.2.4国家危废名录上有规定的固体废弃物。
5.3.2.5异常或紧急状态下预计产生严重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5.3.3采用定量打分判断法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标准分为:污染型和消
耗型两种。
5.3.3.1消耗型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
A评价因子f,能源节约程序(f=1-5)
Ⅰ节约程序≥30%f=5
Ⅱ节约程序5%<f<30%f=3
Ⅲ节约程序<5%f=1
B评价因子g节约潜力(g=1-5)
Ⅰ措施实施容易g=5
Ⅱ措施实施一般g=3
Ⅲ措施实施很难g=1
C评价因子h,投资大、小(h=1-5)
Ⅰ不投资h=5
Ⅱ投资少h=3
Ⅲ投资多h=1
评价得分:当∑=f+g+h≥9时或f、g、h因子中有任何一项为5分。则确定为重大环境因素。
5.3.4评审小组成员,对不同的《环境因素调查表》依据评价方法,逐条进行客观、公证的评价,确定公司重大环境因素,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填写《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作为制定公司重大环境因素、指标、方案和运行控制的依据。
5.4重要环境因素的更新在下述情况时,由品质部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补充识别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并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5.4.1法律法规的变化,如遇有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有调整时。
5.4.2在公司服务过程中某个活动发生较大变化或更新设备时。
5.4.3相关方(如业户、居民等)意见或要求改变时。
5.4.4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6.相关文件
6.1初始环境评审报告
6.2《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
7.记录
7.1BVKWY-CX-4.3.1-F1-----《环境因素调查表》
7.2BVKWY-CX-4.3.1-F2-----《环境因素评价表》
7.3BVKWY-CX-4.3.1-F3-----《重要环境因素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