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交物业费的这些理由跟物业公司没关系

发布于 2022-04-23 00:00:00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这些理由跟物业公司没关系

1、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此理由,在广大物业小区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成为了不交物业费业主的最大理由。其实,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2、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一些了解物业服务的业主,在找到物业公司对其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会交维修费用,可有的业主不但不同意有偿维修,还会因此拒交物业费。

3、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出租房屋是业主的权利,物业无权干涉,业主以这个理由拒交物业费,实在有些牵强。

4、一楼住户建花园,楼上不同意。此种情况,如果物业公司履行了“劝阻、制止、报告”的职责,那么。物业公司就没有责任。

5、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还有养家禽的。物业应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

6、小区地面车位不合业主心意。每个小区停车位都是有限的,业主没有车位、停不了车,是小区的实际情况,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

7、配套设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完善属规划设计,或开发商建设遗留问题,与物业公司无关。

8、暖气不热。此事真的与物业无关,物业公司可协助业主向供热公司反映。

9、滚动开发的施工工地有噪音、挡视线、施工时绿地被破坏。物业公司可协助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或反映。

10、邻居私改烟道返味。属于邻居关系问题。业主应通过社区调解或法律维权,物业公司发现后应及时劝阻、制止,制止无效应报告。

11、前楼接层挡光。业主可通过找规划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解决。

12、商铺灯光或噪音、排气污染。业主可通过《物权法》维权,并找政府相关部门解决。

13、未享受服务,如房屋空置,没有享受电梯。房屋空置是业主个人原因造成的,业主未居住,未享受物业服务,并不等物业服务停止或减少。业主不应以放弃权利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14、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在出现问题时开发公司不给维修。属业主个人行为,与物业无关。物业公司发现后应履行劝阻、制止、报告。

15、因公共部位事故造成损失,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及时间太长不满意。对保险公司不满,不应找物业公司撒气。

16、有业主因为叫出租车不及时不交费。叫出租车服务,属个人事务,并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

17、业主因孩子被邻居的小狗吓到,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属邻里纠纷,业主应通过公安部门解决此事。

18、无任何理由拒交。从一开始就没打算交。

19、家中被盗。此问题有一个责任区分问题。物业公司若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要求,履行了安全防范工作职责,那么,物业公司无责。反之,物业公司应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20、车辆被划伤。由肇事者承担责任。物业公司若收取的仅是业主车辆停泊服务费,且按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安全防范职责,那么,物业公司则无责。若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车辆保管协议,并收取了车辆保管费用,那么,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21、各种设施设备老化后,物业无钱更换。正常情况下,小型维修应由物业直接进行;如果大修或更新改造就需要申请房屋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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