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晶花园新城春节期间安全防护的函
立晶花园新城各单位:
春节假期将至,为确保春节放假期间立晶花园新城的安全稳定,立晶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广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以下事项公示如下并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1、各单位将所有留守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于2006年1月20日前交物业公司办公室存档。
2、请各单位将本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于2006年1月20日前前往物业公司办公室告知物业公司,以备紧急情况下的联络。
3、春节放假期间所有留守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出入证由各单位按统一样式自行购买,并前往立晶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春节放假期间无出入证的人员将一律不予以放行。
4、所有物资放行必须出具《物资出入放行单》,《物资出入放行单》必须经三方签字后方有效(出行单位、惠州广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晶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无《物资出入放行单》或《物资出入放行单》无三方签字则一律不予以放行。
5、请各单位在春节放假前将有关春节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对所属留守人员做相关培训或做详细明示。
6、春节放假期间,请各单位留守人员配合物业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并遵守春节放假期间的管理规定。
7、春节放假期间,请各单位指定一名留守负责人并将名单交物业公司办公室存档,负责本单位的留守工作,以备紧急情况的沟通与现场应急处理。
谢谢合作,顺祝商祺。
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