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燃气拟每立方至少涨三毛五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依据燃气公司提供的数据,郑州市居民用户月均用气量为13立方米。如果涨价方案获得通过,则今后每户居民每月最多要多掏6.5元钱。如果按照第一种方案,即实行阶梯气价,壁挂炉用户则要支付更多的钱。

【最新动态】听证会代表参观燃气公司

昨天上午,郑州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暨价格机制改革听证会代表聘书颁发仪式在嵩山饭店举行。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张金华向听证会代表颁发了聘书和代表证。

来到会议室的代表,领取了有关此次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案,相关的法律、法规。随后,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副处长王喜爱介绍了有关天然气管理方面的政策,省成本调查队副队长张银峰介绍了成本监审有关规定和基本情况。最后,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企业情况。

下午,听证会代表集体赶赴郑州市部分燃气站,了解有关情况,并到公司总部进行参观。

由于昨天的会议并不对媒体开放,记者一天之内联系多位听证会代表,他们均表示有关此次听证会的方案要保密,记者无法了解实情。直到昨晚6时,记者才见到了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郑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师乔涛涛。“既然具体调整方案出来了,就应该让市民知道,否则,作为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怎么去调查、去听取市民的意见呢?”乔涛涛说。>>代表名单

【方案解读】两种调价方案都喊涨

既然要出台调价方案,就要有依据,那么,此次燃气调整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按照燃气公司的说法,郑州市居民用户月均用气量为13立方米。为此,他们把居民基本生活用气设定为每月50立方米。

方案称,2008年天然气购气成本比1999年增加了2.247亿元,其中,居民和学校用气的购气成本增加1.253亿元,商业用气购气成本增加7897万元,工业用气购气成本增加2043万元。

对于这部分新增的购气成本,如果全部由用户承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应由现在的每立方米1.6元调整为2.3元,学校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应调整为每立方米2.5元,商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应调整为每立方米2.67元。

按照用户与企业共同分担的原则,为了减少价格调整对居民用户的影响,郑州燃气公司提出两个方案:

方案一:居民用气价格由现在的每立方米1.6元调整为1.95元,该价格只适用于每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及以下的家庭,而每月用气量超出50立方米的用户,则实行“阶梯气价”,即超出部分按每立方米2.5元计算。

学校教学和学生炊事、生活热水用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学校采暖类用气每立方米2.5元,商业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4元调整为2.8元,工业及鼓励类服务业用气价格暂不调整,仍按每立方米2.5元执行。

方案二:居民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6元调整为2.1元,学校用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商业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4元调整为2.8元,工业及鼓励服务业用气价格暂不调整,仍按每立方米2.5元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和方案一相比,方案二没有50立方米的限制。

【调价影响】用气13立方米最高多掏6.5元

A、居民

郑州市现行的燃气价格是2000年确定的,民用气价为每立方米1.6元,按户均用气量每月13立方米计算,每户的天然气消费月支出为20.8元。

按方案一,调整后的价格为每立方米1.95元,涨价后每户每月支付燃气费25.35元,比调价前增加4.55元;按方案二每立方米2.1元计算,每户每月支付燃气费27.3元,比调价前增加6.5元。

B、商业用户

按照方案中的说法,天然气在商业用户运营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一直较低。2007年,商业用户天然气消费支出占其运营总成本的4.8%以下,但随着各种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及人工成本的上升,天然气消费支出在商业用户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即使每立方米提高0.4元,也仅占其运营成本的5.6%。

C、燃气公司

按方案一测算,民用气、学校用气、商业用气合计弥补新增购气成本14973万元,占2008年全部新增购气成本的66.63%。按方案二测算,民用气、学校用气、商业用气合计弥补新增购气成本17607万元,占2008年全部新增购气成本的78.35%。

有意思的是,按照燃气公司的说法,即使涨价,也弥补不了他们的新增购气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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