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物业营改增温馨提示范本

发布于 2022-04-14 00:00:00

保利物业营改增温馨提示范本

增值税改革已进入最后阶段

将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

届时,全国范围内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在此,保利物业温馨提醒业户朋友们

2016年5月1日起,全国实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政策(以下简称“营改增”),我司符合税改试点范围。此后我司各大物业服务中心收取物业费只能向广大业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现对于业户缴费开票事宜作如下公告:

1、业户缴纳2016年5月1日前的费用,需要开具发票的,请在2016年5月1日之前到各服务中心缴费、开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即2016年5月1日即日起缴纳之前月份费用的,不再开具发票;

2、业户已经缴费但尚未索取发票的(例如银行划扣、转账等)请在2016年5月1日前到各服务中心开具发票;从2016年5月1日起不再开具往月已缴费发票;

如有疑问请致电各大物业服务中心咨询详情,感谢您对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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