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及处罚细则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纪律要求:
1、职工上班之后,服从分配、听从领导、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消极怠工、不打人骂人、不无理取闹。
3、不串岗、不脱岗、不睡岗、坚守工作岗位。
4、不闲聊、不看业余书籍、不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不干私活。
5、不准晚上在办公场所聚众打扑克或麻将,除周六和节假日外,禁止打扑克或麻将至深夜,禁止赌博。
6、禁止中午无事喝酒,下午带酒气上班。
7、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8、爱护企业环境,不折花毁木。
9、严格执行《职工守则》及各种规章制度。
3、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组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要注意劳动纪律的检查。
二、为严明纪律,凡是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违犯劳动纪律论处,并按以下规定给以处罚:
1、职工无故迟到或早退15分钟的扣发半天全额工资;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因故迟到或早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者,可视情况扣发相应时间的工资;无故旷工者,每旷工1天,扣发3天的全额工资;无故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年度无故旷工达到3次者,均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和干私活者,罚款50元。
3、脱岗、串岗、在操作岗位上闲谈、浏览相关业务之外网站、听录音、看报刊、看业余书籍及打盹、睡觉者,罚款50元。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不听从领导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的罚款。
5、在公司打架斗殴或无理取闹及无故纠缠领导,影响生产工作秩序,以及妨碍他人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6、中午无事喝酒、带酒气上班,罚款50元。
7、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者,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的20%给予罚款。
8、因工作不负责任,而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按损失额的20%予以罚款,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9、晚上在办公场所聚众打扑克或麻将的罚款50元。除周六晚及节假日外,其他时间不得打扑克或麻将至深夜,经落实,违者罚款100元,赌博者罚款5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
10、不爱护企业环境、折花毁木的,罚款50元。
三、劳动纪律并除的规定
1、职工年内违犯劳动纪律一次的,给予以上经济处罚。
2、年内违犯劳动纪律二次的,除给予以上经济处罚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三次的给予留职查看三个月,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