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过程的检验1.0目的1)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杜绝各类保安违章行为;3)预防和防止各类治安事故隐患;4)确保文明执勤,文明服务,为业主(住户)提供满意的服务。2.0范围各管理处保安工作。3.0职责1)分管保安工作的副主任或物业助理对保安工作进行日巡视检查;2)保安队长对管理处保安工作进行日检;3)保安各班长对本班进行班检;4.0检验4.1检验:1)班检:各班班长依据检验标准对本班工作进行一次班检,填写“班检表”。2)日检:管理处保安根据保安工作检验标准和各班班长填写的班检表的情况对保安队所有工作及队员进行检查,填写《员工考核表》。3)巡视检查(包括夜间查岗):分管保安工作的副主任或房管员根据标准对各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夜间查岗)。4)周检、月检:管理处主任、物业管理部经理分别对管理处日常工作进行例行周例、月检、其中对保安工作一项单独进行全面检查,并分别填写周检表、月检表。5)训练季度考核:物业管理部每季度对各管理处保安队进行一次训练考核或会操比武,填写“训练考核表”。4.2不合格服各的处理;1)轻微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班检、日检、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即行纠正,关闭处理,处理结果在检查表中注明,不需另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周检、月检分别由保安主任物业管理产专业管理人员填写“不合格处理表”。如果轻微不合格集中在某一服务区域或超出控制标准要填写“纠正措施报告”。2)严重不合格服务的处理:月检由物业管理部经理填写“纠正措施报告”并进行跟踪验证;周检、日检、班检、巡视检查由保安主任制定纠正措施,督促实施,进行验证。3)预防措施:在检查中发现潜在不合格原因,在逐级汇报,调查分析隐患原因,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制定“预防措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