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仪容仪表的基本要求:
1、上岗前应按规定穿着服务中心统一的制服,制服要干净、整洁、鞋子要擦(洗)干净。制服不得越季穿着或制服与便服混穿。
2、自觉佩戴好胸牌或工号牌,工号牌应端正地佩戴在左胸上方。
3、女员工不要蓬头垢面,发型应统一束扎于脑后,经常修剪指甲,上班时应摘除项链、戒指等饰物,男员工发根不过衣领,不留长胡子,大鬓角。
4、工作中严禁双手叉腰或将手抱在胸前,也不可以将手插在衣裤袋内。
二、言行规范及纪律要求:
1、工作中遇到院方人员或病人经过应迅速停止作业,给院方人员或病人让出通道,并欠身点头问候或目光接触问好。
2、与院方人员或病人同行时,不得抢道而行,与院方人员或病人相遇应靠边行走,不得从两人中间穿行,请人让路要讲对不起。
3、不随意打听院方人员或病人的年龄、职务、家庭、小孩、工资收入等其他私人信息,也不轻易向院方人员或病人了解随身的服装、金银首饰及贵重物品的价格、产地。
4、不轻易接受院方人员或病人的赠送礼品,如发现不收可能导致失礼时,应表示深切谢意,礼品收下后及进交领导处理。
5、不得当众整理衣服。
6、咳嗽、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
7、工作中发现院方人员或病人提拿大件或沉重物品,应主动帮助,主动为院方人员或病人开门或电梯。
8、一切拾获物品要交公,严禁私留。
9、在任何情况,都不允许与院方人员或病人发生争辩、顶撞。10、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1、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准擅自拿公司的物品,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12、员工在上班期间,严禁串岗私自调换班次,如需要调换,须书面报告环境主管批准方可调换。
13、工作时间(含上班前用餐)不准喝酒,不许私自为院方人员或病人提供特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