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整合型管理体系的建立存在的误解

发布于 2022-04-25 00:00:00

对整合型管理体系的建立存在的误解

许多人认为,只要是建立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就一定能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企业的经济效益就能在体系的运行中得到很大的提高。把体系的建立看成是“无所不能”的强心针,夸大了体系建立的作用和效果。其实不然,三标一体的导入和运行,在客观上能够完善和规范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和操作程序,对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物业服务质量的提升肯定有帮助,但如果在实际运行中不能有效地按体系运行的内在要求进行规范的操作,员工缺乏对体系的认识和掌握,不能真正做到“写我所做,做我所写”,体系的建立不仅促进不了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反而会成为企业管理体系运行的累赘。

例如:2006年10月,某物业服务企业在体系建立运行一年多的时间里,体系文件只发到了公司一级,十多个项目管理处均不能拿到一套完整的三个层次的体系文件,再加上体系文件的撰写好高骛远,严重脱离项目的实际运作,造成员工对文件执行的抵触。项目的具体运作中,还是沿用以前传统的做法,执行的仍然是以前老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在公司内部,只有管理者代表和品质部、总经理办公室几个人维系着体系的运行。内审和管理评审也只是几个人的纸上谈兵,自始至终公司的管理层只是把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当作企业管理业绩,当作光环和门面,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至成为企业的累赘和负担。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对物业服务企业整合型体系建立和运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引导和把握:

1、要正确认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整合型管理体系建立的作用和意义,千万不要把导入整合型管理体系看成是包治百病的万能药。

2、体系文件的撰写切忌好高骛远,应服从于实际。要写我所做,要符合一线已经证实的有效操作的要求,以消除员工在执行岗位作业指导书时的抵触现象。

3、要切实地进行体系的建立,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强化培训,提高认识,以做到体系文件的执行能够认真落实,并按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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