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借支、审批、报销制度暂行规行细则

发布于 2022-04-14 00:00:00

为加强本公司系统内费用审批报销的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以期达到降低费用开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坚持财务计划管理制度,一切财务收支应纳入财务管理轨道,实行事前控制,事后分析的方法。

二、坚持分级归口审批的原则,对于一般财务开支和日常零星修理等开支,5000元以内由总经理负责审批。超过5000元(须报XX公司批准)对一切重要财务开支和投资性支出,固定资产增加等,以及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开支均须报XX公司批准。

三、专项设备维护及修理等属工程方面,需先报计划,由XX公司工程部专职负责人审定,批准后按批准计划办事的原则。因抢修工程而出现的监时性采购,可先购抢修用物资,事后补办申请采购计划,但在费用报销时必须附上委托修理单及工程完工后修理质量认可的签收,再按审批权限逐级送审。

四、凡因零星采购及因公出差需用用款项,由用款人填制借款单,说明用途、报销时间及借款金额,经部门负责人签批,10000元以内由总经理审批,超过10000(含10000元)报XX公司批准。

五、各项借款应于十天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因公出差应在返回后七天内输报销。借款人超出自拟或规定报销戎限又无提出延期报销理由,财务部可在其本人工资、奖金收入内全部扣除,当月扣不完者,可于下月发放工资、奖金时扣取,直至扣清为止。

六、一律不准私人借用公款,除因天灾、人祸,经济生活确有困难,以XX公司批准者例外,但须由借款人提出出分期扣还的时间,以便财务部门在其工资等项下扣回。

七、凡因借款人已擅自离职或被辞退,所措款项确实无法追回而产生的坏帐损失,概由签准同意借款的人员平均或单独承担经济责任。并在经济责任人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内一次性扣除,直至扣清为

八、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和借款,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倘出现越权审批所产生的损失,由财务部门经办人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其处理办法与本规定第七条相同。

九、经济合同管理,凡是能够签订经济合同的业务活动,都有必须签订经济合同,按合同规定输付款结算。

本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后扑克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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