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小区清洁卫生,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期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区的其他人员共同遵守:
1、各业主住户必须将垃圾分类装入垃圾袋内,于早上7:00—8:30,中午13:30—14:30将垃圾袋放在单元门口存放垃圾处,以便于保洁员清运。严禁将垃圾存放在门口及走廊和楼梯间。
2、严禁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瓜壳等。
3、严禁在小巧区内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4、禁止把生活垃圾、布屑、胶袋、石块等杂物投入下水道或楼宇间的天井内。
5、住户装修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并在单元楼栋前存放垃圾的地方堆放整齐。严禁向窗外倒水、抛丢垃圾杂物等。
6、地下室的公共走道应保持畅通和清洁,不得堆放物品或停放车辆,不得在地下室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