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物品申购领用、使用制度

发布于 2022-05-01 00:00:00

一、仓管员每月制定出每月保洁物品消耗量,并上报部门主管审批,由部门送至行政人事部采购。

二、申购物品的时间为每月两次,具体每月截止为:10号、25号。

三、领用物品时间为每周二、五,由仓管员填写领料单,部门主管审核,行政人事部发放。

四、价值超过100元高值物品的领用(含租借)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办理。

五、在设备使用前,要了解设备的使用性能、特点。

六、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七、高压水枪不能在脱水的情况下操作。

八、使用设备时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违着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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