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22-05-01 00:00:00

为保持本物业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和建筑物的完好美观,使业主享有安宁、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本物业区域的保洁工作由物业部负责,住户应自觉遵守本物业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一切规定,积极支持物业部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2、业主及使用人须将垃圾袋装投放到指定的投放点内,以便保洁员清洁,切勿将垃圾堆放在门口、路边或楼梯间。

3、严禁任何人在本物业区域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不得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处便溺,违者必须立即清扫干净。

4、不得从窗外、阳台外倾倒污水、抛弃杂物等,任何由高空抛物引致的事故均由行为实施人承担。

5、不得随意排放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

6、住宅区内的建筑工地应采用围栏封闭,施工车辆由专用路口出入,不得污染环境。

7、本物业区域内禁止饲养鸡、鸭、鹅、鸽子等各类家禽、飞禽和猪、马、牛、羊等各类家畜,在允许范围内饲养宠物,饲养人应避免影响环境卫生和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8、业主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洁卫生,不得将垃圾弃于走廊、楼梯间及公共场所。

9、本物业区域应保持环境安宁,业主及使用人在其单元内的活动音量应以不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为宜。

10、切勿将垃圾、杂物、油漆、废料等倾倒于卫生间、厨房下水管道或地漏内,若因使用不当导致下水管道、地漏堵塞,业主或使用人应承担疏通、修理及赔偿费用。

11、本物业区域内任何地方(除非得到物业部书面批准)不得涂画、竖立或张贴广告,违者应负担清洗、粉刷费用,在本物业公共区域内不得摆设任何私人物品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经营、贩卖活动。包括派发商品、广告单、推销或任何形式的滋扰,如属小孩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12、楼宇内公共走廊、通道、楼梯间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摆放家私、货物或其它物品。禁止其它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场地的行为。

13、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和其它影响交通的行为。

14、为避免影响本物业建筑物外观统一整洁,保证室外活动安全,严禁在室外安装花架、晾衣架、防护网或摆放其它物品。

15、灭除“四害”,人人有责,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6、违反本规定者,物业部有权制止并追究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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