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物业管理最好的营商环境

发布于 2019-09-23 15:27:00

如果以1994年建设部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为起点,中国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已经走过25年的历程。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已经建立起以《物权法》《合同法》为基础,以《物业管理条例》为核心,以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以数以万计的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物业管理法律政策体系。虽然我们每年都有大量关于制定《物业管理法》《业主大会组织法》等法律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希望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立法工作,但可以肯定地说,物业管理早已走出了“无法可依”的困境,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经过多方的努力,我们已经初步

这使我们想起了一个啼笑皆非的往事。去年四月,一个“《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八种情况下可拒交物业费”的微信谣言,竟然在几天时间内达到近千万的点击量,可谓“一谣激起千层浪”,有许多从业人员和管理部门同志也在朋友圈中转发,成了推波助澜的传谣者。虽然最终我们通过约谈《法制日报》并令其发表“致歉更正声明”得以辟谣,但此事暴露出的问题给我带来的忧思却是长久的:除了少数别有用心者和拒费业主之外,为什么有那么多物业服务企业甚至主管部门都在信谣传谣?为什么只要翻一翻法条查一查官方网站就能弄清楚的事实,竟然使得许多业内人忧心忡忡,不知所措?

同理,我们的专业人士在频繁指责物业管理立法、执法、司法中存在弊端的时候,是否曾经扪心自问:你们都做到守法了吗?你们都真正懂法吗?如果从业人员都不懂法,甚至不守法,那么再科学的立法,再严格的执法,再公正的司法,都无异于空中楼阁,都无异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诚信的前提是守法,守法的前提是懂法,懂法的前提是普法。在行业普法和诚信建设工作中,物业管理行业任重道远,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大有可为。

我相信,只要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坚持法治的价值观,只要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践行法治的价值观,就必将在助力物业管理法治建设,改善物业服务营商环境的道路上行稳致远,不负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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