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到期后房屋维修基金归谁所有

发布于 2014-01-30 0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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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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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开启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先河,开始为非强制性缴纳,后来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第十四条、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基金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2 个回答
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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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相应的业主。一般情况下,房屋出售后,归新的业主所有;若拆迁后,可持相关证明去维修基金管理部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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