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济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是全款付的,现在交房已经一年多的时间了,准备办理房产证手续,但是售楼中心说需要缴纳什么公共维修基金?说是按照每平方米120元来收?我想问一下这个什么破基金是干什么的啊?房产证不是房管中心办理的吗?为什么要交维修基金呢?合法吗?全国现在都是这样吗?是按照建筑面积收?还是实用面积收呢?谢谢!!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 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开启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先河,开始为非强制性缴纳,后来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